索 引 号: 12371726MB23403082/2026-01330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6 年 08 月 10 日
标  题: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 年 08 月 1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12371726MB23403082/2026-01330
  • 分  类: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标  题: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6 年 08 月 10 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8 月 19 日
  • 内容概述: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6号建议(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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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亚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退出市场的建议》已收悉,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结合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歇业备案、简易注销等工作进行研判,现答复如下:

一、现阶段推动市场主体退出的主要做法

(一)优化注销流程,拓宽主动退出便捷通道。全面推行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落实省市注销指引要求,牵头组织召开了企业注销“一件事”协调推进会,打通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银行、公安印章备案等8个涉及事项注销环节,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落实我县企业注销首办负责制,首办专员全程帮代办注销材料,减少群众多头提交材料、重复跑腿问题。对无债权债务、未开业企业,根据《关于开展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原来的45天压缩为20天。无经营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无需前置清税,税务部门10日内无异议即可直接注销,大幅压缩办理时限。今年以来,已注销市场主体11689户,其中企业注销3037户、个体工商户注销8652户。

(二)线上线下双向办理注销。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开通全程网办注销,企业群众可以在线提交注销申请材料,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线下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注销专窗和帮办代办专区,由帮办代办人员免费帮助制作材料、在线提交、指导签名,后台及时审批办结。推动注销服务端口下沉,个体工商户由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窗口提供注销咨询、指导制作材料、材料代收服务。

(三)落实歇业备案缓冲制度。针对暂时停业、后续计划恢复经营的市场主体,推行歇业备案制度,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自主申请最长3年歇业,歇业期间免于地址核查、降低年报经营压力,区分“暂时休眠”与“彻底关停”,避免主体盲目注销、后期重复注册。

(四)精准帮扶引导,降低退市制度门槛。针对个体工商户普遍存在的不懂流程、不会操作问题,组建帮办代办队伍,提供免费注销材料填报、公示公告指导、税务清税辅导。允许投资人承诺兜底办理简易注销,打消经营者注销顾虑。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化注销一件事改革。一是扩大代位注销适用范围,针对经营者死亡、失联、证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落实山东省代位注销政策,允许利害关系人代为申请注销,破解“人找不到、证拿不到、注销办不了”难题。二是有复工意愿的市场主体,引导办理歇业备案,避免无效注销。三是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符合条件吊销企业强制注销,常态化清理存量僵尸主体。

(二)依托各镇街委托办理窗口站点,开展政策宣讲。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环节同步告知注销、歇业政策,从源头避免盲目注册、闲置执照。

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打通企业注销堵点,加大僵尸主体清理力度,切实解决市场主体“易进难出”问题,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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