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24X9/2025-00605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7 月 17 日
标  题: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关于推进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 年 07 月 17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关于推进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答复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24X9/2025-00605
  • 分  类: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
  • 标  题: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关于推进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5 年 07 月 17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7 月 17 日
  • 内容概述: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关于推进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答复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号建议(关于推进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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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冰冰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您提出的“优先补齐污水管网”问题:

2019年以来,我县因地制宜采取铺设管网、对接现有污水处理站、多村共建污水处理站、生态处理等模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对全县39处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进行专业化运维,运维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关于您提出“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问题:

我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多措并举开展工作

1.深化大气污染治理。一是加快低效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全县涉VOCs排放企业285家,其中低效治理设施220家,完成UV光解、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VOCs提升改造。二是严格高排放车辆管理。结合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淘汰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625辆,完成淘汰总任务的97.5%。三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修订《鄄城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减排清单,按照行业绩效分级管控原则,杜绝“一刀切”行为。

2.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完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深度处理系统建设和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城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规模达14万吨/日,满足城区污水处理需求。是加强源头治理。园区35家涉水企业改善治污工艺,在自行预处理的基础上,通过“一企一管”地上管廊将污水排放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排查确定的27个排污口逐一溯源监测,已全部完成溯源任务。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在彭楼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安装摄像头80个,加装护栏13000米,不定期巡查,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在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进一步科学监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水质监测,从而提升我县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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