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346P/2024-01228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鄄城县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4 年 09 月 24 日
标  题: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引阎路土车刘至南街段的建议)第0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 年 09 月 24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引阎路土车刘至南街段的建议)第0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346P/2024-01228
  • 分  类: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交通运输局
  • 标  题: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引阎路土车刘至南街段的建议)第08号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4 年 09 月 24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9 月 24 日
  • 内容概述: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引阎路土车刘至南街段的建议)第08号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引阎路土车刘至南街段的建议)第0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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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业峰代表:

提出的关于引阎路土车刘至南街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县农村公路划分,引阎路属于引马至彭楼道路的一部分,该道路起于S319临鄄线,止于彭楼镇,全长约17.6公里,宽度为5.5-12米。按照我县今年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目前引马南街至阎什段已完成改建,你们建议的土车刘至南街段也将于今年建设完成,但综合考虑建设资金与建设用地因素,仍将保持现有路面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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