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004C/2018-4982 分  类: 招生计划
发布机构: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 年 12 月 07 日
标  题: 鄄城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 2018 年 12 月 07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鄄城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18-4982
  • 分  类:招生计划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鄄城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成文日期:2018 年 12 月 07 日
  • 发布日期:2018 年 12 月 07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鄄城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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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教育局

关于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 作 意 见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各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努力促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确保各中小学校具有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在城区内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入住的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顺利入学。结合我县各学校承受能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就鄄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努力提高我县各中小学校办学水平,严格控制学校班额,进而促进城乡各学校均衡发展。

  二、普通中小学校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要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执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要根据学校布局、规模和居民居住情况,合理划分学区,保证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就近入学。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要切实实行入学通知书制度。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县直小学负责本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的排查摸底工作,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的原则,在新学年开学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确保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初中学校结合乡镇(街道)中心校,按服务区划分,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实施方案,确保适龄少年全部入学。

  城区各小学招生工作要严格按以下要求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班额控制。根据我县城区学校招生承载能力及适龄儿童少年状况,今年拟就城区各小学一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初中一年级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根据各学校服务区内的适龄人口数量,确实超出规定班额的,须经局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2、严格资格审查。凡符合在城区各学校初始年级就读的学生,须按规定出具以下证件:

  (1)具有学区内户口且有房产证并实际入住的,须持户口本原件及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契税单)。

  (2)具有学区内户口,在学区内有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须持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在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物业管理出具的2017年8月31日以前的物业管理、水、电费原始单据。

  (3)学区内原来有住房被拆迁的原住户,须持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以及回迁协议和拆迁指挥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无学区内户口,在学区内有房产证或者在学区内有购房合同并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须持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契税单)、在房产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物业管理出具的2017年8月31日以前的物业管理、水、电费原始单据。

  (5)监护人在城区内经商的,须持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原件、暂住证、生活住房的相关证明(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均为2015年8月31日以前开具的);监护人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务工的,须持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证和用工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养老保险手册、暂住证、租房合同原件。

  其他特殊情况,如现役军人、转业军人、烈士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3、城区各小学其他年级的学生转学。严格转学手续,凡因其监护人因工作调动或在城区取得房产证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需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其监护人须持有效证件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于学期开学前两周或开学后两周内先由基教股审核,经局长签字同意后,到基教股办理转学手续。

  4、相关规定。对只在城区内取得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实际居住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按照就近、免试的原则,安排入学,学生及其家长不得择校。

  5、严肃招生纪律,加大惩处力度。(1)2018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平均班额不超过54人和初中一年级平均班额不超过60人。(2)凡学校违反招生政策,将给予全县通报批评、撤销学校荣誉称号、校长诫勉一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免除校长职务。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1、要扎实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各普通中小学校要做好弱智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无论一年级新生入学、还是学生从特殊教育学校转入,学校都要做好妥善安置,从而确保弱智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2、要做好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各乡镇(街道)中心校要做好听力儿童少年的排查摸底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听力残疾儿童少年登记造册,于6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县聋哑学校要根据调查结果,制订详细招生计划,要选派教师深入学生家庭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说服工作,做好适龄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3、要做好视力残疾学生的入学工作。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在做好弱智及听力残疾儿童少年调查摸底及其入学工作的同时,要做好视力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工作,并把摸底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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