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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004C/2022-05299 分  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 年 08 月 30 日
标  题: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年 08 月 30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2-05299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 年 08 月 30 日
  • 标  题: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 年 08 月 30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现将《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鄄政发20216号)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为了加强农村供水用水管理,规范农村供水用水行为,促进农村供水事业发展,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

为了使我县农村供水工作有法可依,有效的规范农村供水工作,对农村供水的提质增效,更好的服务广大农村用水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鄄城县人民政府网于2021年3月29公示了《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截至4月20日未收到不同意见。4月23日在水务局会议室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农村用水居民代表、村干部、乡镇工作人员及供水公司代表参加的《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暂行管理办法》后评估座谈会,进行了意见征求,与会人员对之前的暂行办法实施期间的社会效果予以肯定。

四、鄄城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对农村供水工作的规划建设、供水管理、供水安全及法律责任等事项做出了详细规定,办法有效期定为三年。

五、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1年8月23日,实行日期是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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