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2022-05300 | 分 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 年 05 月 09 日 |
标 题: |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鄄城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1 年 05 月 09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鄄城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2-05300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 年 05 月 09 日
- 标 题: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鄄城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 年 05 月 09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鄄城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一、政策依据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641号)、《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06〕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的意义
规范我县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水平。
三、内容要求
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污水处理费用征收工作负责部门;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范围;污水处理费征收方式及标准;鼓励用户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违规排放污水的处理办法;逾期不交污水处理费处理办法;污水处理费用专款专用适用范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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