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2023-16206 | 分 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9 月 23 日 |
标 题: | 【文字解读】鄄政办发〔2022〕16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鄄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9 月 23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文字解读】鄄政办发〔2022〕16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鄄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3-16206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9 月 23 日
- 标 题:【文字解读】鄄政办发〔2022〕16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鄄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2 年 09 月 23 日
- 内容概述:【文字解读】鄄政办发〔2022〕16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鄄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事故分级
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分级及响应标准见附件1),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三、分级响应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鄄城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较大(Ⅲ级)及以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县指挥部应当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应工作组,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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