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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004C/2023-16301 分  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 年 09 月 30 日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贾相军同志关于对 鄄司发〔2022〕12号《鄄城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的工作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2 年 09 月 30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人解读】贾相军同志关于对 鄄司发〔2022〕12号《鄄城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的工作方案》的解读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3-16301
  • 分  类:主要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09 月 30 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贾相军同志关于对 鄄司发〔2022〕12号《鄄城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的工作方案》的解读
  • 发布日期:2022 年 09 月 30 日
  • 内容概述:【主要负责人解读】贾相军同志关于对 鄄司发〔2022〕12号《鄄城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的工作方案》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结合我们司法局的工作实际,我将对该方案有关情况进行解读,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该方案制定意义

农村地区普遍缺少民主法治方面的宣传者和普法者,培育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律进村、入户、到人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水平,根据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的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水平,使其成为基层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维护稳定、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能手,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乡村依法治理根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该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是要求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工作队伍。二是对培训组织形式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三是贴近群众生活实际,确定了重点培训的内容。四是对培训效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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