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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004C/2023-16497 分  类: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 年 02 月 20 日
标  题: 【文字解读】鄄政字〔2023〕1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向镇(街)赋权推进政务服务“县乡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年 02 月 20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文字解读】鄄政字〔2023〕1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向镇(街)赋权推进政务服务“县乡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3-16497
  • 分  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 年 02 月 20 日
  • 标  题:【文字解读】鄄政字〔2023〕1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向镇(街)赋权推进政务服务“县乡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2 月 20 日
  • 内容概述:【文字解读】鄄政字〔2023〕1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向镇(街)赋权推进政务服务“县乡通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市、县级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乡镇(街道)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2022年2月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发文部署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明确要求推动将部分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2022年6月,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我市向重点镇赋权试点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撰写了《关于向全市重点镇赋权试点工作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指示推动向全市乡镇赋权。2022年11月,菏泽市人民政府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向乡镇(街道)赋权推进政务服务“县乡通办”改革的通知》,要求县区开展推进全面向乡镇(街道)赋权

二、《通知》主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决策部署,积极打造“菏心意”政务服务品牌,复制推广向重点镇赋权试点经验,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力,将政务服务的一部分功能赋权给镇(街)是为了更好的服务镇街的人民群众,减少镇街群众到县城办理的麻烦,打通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通知》主要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一)总体任务和目标(二)赋权范围和方式(三)实施方法和步骤(四)保障措施和要求,对全面向镇(街)赋权推进政务服务“县乡通办”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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