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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004C/2023-16783 分  类: 负责同志解读
发布机构: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 年 07 月 01 日
标  题: 【主要负责人解读】陈虎同志关于对 大政发〔2023〕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埝镇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年 07 月 01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主要负责人解读】陈虎同志关于对 大政发〔2023〕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埝镇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效力状态: 有效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3-16783
  • 分  类:负责同志解读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 年 07 月 01 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陈虎同志关于对 大政发〔2023〕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埝镇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 发布日期:2023 年 07 月 01 日
  • 内容概述:【主要负责人解读】陈虎同志关于对 大政发〔2023〕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埝镇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主持人:您好,陈书记,请问为什么要出台该意见呢?

陈书记:夏季以来气温高、降雨量大,又赶上暑假假期,很多孩子都是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监管和安全意识,所以夏季是未成年防溺水的重要季节。我县靠近黄河,每年都会出现未成年人溺亡的情况。所以关心爱护未成年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家庭监护人到社会陌生人都应时刻提醒或阻止未成年在沟渠、坑塘、大河等处游泳,所以出台该意见号召全社会及各部门共同行动起来,避免悲剧的发生。

主持人:出台了该意见的同时,镇里又做了哪些工作呢?

陈书记:出台该意见的同时我们还联系各学校各班级发放防溺水安全书,同时在微信群里、朋友圈里不间断的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同时安排网格员走村串巷,用大喇叭进行全民宣传,安排村委会村干部在喇叭上不间断的进行教育。同时在辖区坑塘、河渠处放置救生圈张贴标语,并有志愿者进行巡逻值班,同时让学校积极对学会及家长进行教育,确保未成年的防溺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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