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2018-16946 | 分 类: | 收费依据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 年 01 月 31 日 |
标 题: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 财税〔2018〕10号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8 月 22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 财税〔2018〕10号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18-16946
- 分 类:收费依据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 财税〔2018〕10号
- 成文日期:2018 年 01 月 31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8 月 22 日
- 内容概述: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 财税〔2018〕10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变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名称的通知 财税〔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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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公安部《关于申请更改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收费项目名称的 函》(公境〔2017〕204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 下: 一、根据中央有关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要求,新 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参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式样和技术标准设 计制作,“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证件名称更改为“外国人永久居 留身份证”。为此,同意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费”项目名称变更 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的收费范围、对象、标 准及资金缴库方式、预算管理等,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