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1996-16947 | 分 类: | 收费依据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1996 年 12 月 24 日 |
标 题: | 公安部(通知)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通字 [1996]89 号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8 月 22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公安部(通知)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通字 [1996]89 号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1996-16947
- 分 类:收费依据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公安部(通知)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通字 [1996]89 号
- 成文日期:1996 年 12 月 24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8 月 22 日
- 内容概述:公安部(通知)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通字 [1996]89 号
公安部(通知)关于调整外国人签证、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公通字 [1996]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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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去年以来,我驻外使、领馆根据对等原则,陆续调整了
外国人签证收费标准。考虑到目前公安机关签证收费标准
与驻外使、领馆的差距较大,为保持内外收费标准一致性,
决定对外国人签证、证件的现行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
后的签证、证件收费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
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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