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004C/2020-17035 分  类: 收费依据
发布机构: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 年 09 月 25 日
标  题: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3号 发布日期: 2024 年 09 月 25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3号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0-17035
  • 分  类:收费依据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3号
  • 成文日期:2024 年 09 月 25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9 月 25 日
  • 内容概述: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3号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认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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