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2024-17309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1 月 09 日 |
标 题: | 鄄城县人民政府 政协鄄城县委员会 关于表扬2023年度政协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 先进单位及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01 月 09 日 |
文 号: | 鄄政字〔2024〕1号 | ||
内容概述: | 鄄城县人民政府 政协鄄城县委员会 关于表扬2023年度政协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 先进单位及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4-17309
- 分 类: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4 年 01 月 09 日
- 标 题:鄄城县人民政府 政协鄄城县委员会 关于表扬2023年度政协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 先进单位及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4 年 01 月 09 日
- 文 号:鄄政字〔2024〕1号
- 内容概述:鄄城县人民政府 政协鄄城县委员会 关于表扬2023年度政协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 先进单位及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效力状态:有效
鄄城县人民政府 政协鄄城县委员会关于表扬2023年度政协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及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中药材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单位:
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界别和政协各专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运用提案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各提案承办单位和从事提案办理工作的同志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加强协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办理成效显著。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各方面参与提案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提案作用,经县政府、县政协研究决定,对《大力发展我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大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建议》等10件优秀提案、鄄城县政府办公室等13个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王威等18名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予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体政协委员和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同心同向,群策群力,努力推动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县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鄄城县人民政府
政协鄄城县委员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
2023年度政协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及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优秀提案(10件)
1.大力发展我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加大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建议 经济界别组
2.关于优化外贸结构,支持发制品企业扩大出口的建议 中共界别组
3.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打造乡村振兴鄄城模式的建议 共青团界别组
4.深挖我县黄河文化资源,促进沿黄乡镇旅游发展 仪忠东
5.关于预防网络诈骗的建议 吴建婷
6.关于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魏运荣
7.关于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发展清洁循环农业的建议 刘 晨
8.关于建设校企融合实践基地,加大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建议 申永强
9.关于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提案 孔 静
10.关于在黄河大堤增设文化标识的建议 崔东华
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13个)
1.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3.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4.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5.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鄄城县商务局
7.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8.鄄城县生态环境局
9.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0.鄄城县公安局
11.彭楼镇人民政府
12.董口镇人民政府
13.阎什镇人民政府
三、提案办理先进工作者(18人)
王 威 王 涛 付 霞 仝聪聪 冯 凯 吕延良
许红燕 苏 栋 李茂华 谷颖桥 宋绍录 张萌萌
张 博 郝艳芹 郭士立 桑尚平 曹方铖 蔺 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