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004C/2022-17379 分  类: 效果评估
发布机构: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 年 12 月 15 日
标  题: 《鄄城县城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发布日期: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鄄城县城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2-17379
  • 分  类:效果评估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鄄城县城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 成文日期:2022 年 12 月 15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15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城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鄄城县城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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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5日,鄄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鄄城县城区“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三小车辆”综合治理工作。

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后,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严格按照要求,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社会联动”的原则,以关源头、去存量、禁新增为目标,对我县辖区内非法生产电动车企业全面关停;全县范围内禁止销售三小车辆规划设定城区禁限行区域范围,城区禁限行区域内禁止三小车辆通行;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管理。经过摸排、宣传、整治等一系列工作,我县禁限行范围内“三小车辆”大大减少,基本实现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管理秩序明显增强、全县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水平显著提升的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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