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兆朋主持召开2024年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
2024-07-20
会议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听取县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度鄄城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的汇报; 3.听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G240保台线鄄城县南石庄至朱庄段移交协议》的汇报; 4.听取县恒腾公司企业法人肖广衬关于鄄城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实施融资贷款的汇报; 5.听取县财政局关于《鄄城县项目投融资及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汇报; 6.听取县工信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汇报; 7.听取县恒源公司企业法人任占平关于出具省级统贷项目还款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汇报;
列席情况
黄金果、高浩轩、刘 旭、曹传杰、赵少林、李言民、牛明坤 、邢 涛、宋晓波、苏继海、张 华、周 舟、夏 凯、王 健、刘 钦、李 婷、吴延峰、范继臣、张华峰、于 越、陈心想、孙延成、皮学全、王林杰、刘希强、王栋梁。 企业法人:肖广衬、任占平。
会议内容

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内容。会议强调,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二是要结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当前政策机遇期、窗口期,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有利政策,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多更好发展机遇。三是要紧密结合鄄城实际,加大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化全面改革,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听取县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度鄄城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委组织部关于2024年度鄄城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的汇报。会议征求了与会人员意见建议。会议要求,一是建议完善“向上争取无偿资金、政策资源等”的考核责任单位。二是县委组织部对中药材管委会提出的建议事项进行研究。三是县委组织部要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落实《2024年度鄄城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3.听取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G240保台线鄄城县南石庄至朱庄段移交协议》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G240保台线鄄城县南石庄至朱庄段移交协议》的汇报。会议征求了与会人员对协议内容的意见建议。会议原则同意协议内容会议要求,一是相关部门要按照正常程序抓紧办理。二是由高浩轩同志牵头对城区管网破损、道路维护执法等问题进一步研究理顺。

4.听取县恒腾公司企业法人肖广衬关于鄄城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实施融资贷款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恒腾公司关于鄄城县第二水厂建设项目实施融资贷款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恒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会议要求,一是县恒腾公司要就贷款事宜积极与工商银行进行对接,进一步确定贷款额度、加快融资进度。二是要进一步加快第二水厂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早日投产达效。

5.听取县财政局关于《鄄城县项目投融资及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鄄城县项目投融资及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的汇报。会议征求了与会人员意见建议。会议要求,一是县财政局要对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框架协议。二是财政、教体等部门近期要对中翰启华文化旅游开发(重庆)有限公司进行考察,综合考量企业实力,确保后续项目顺利推进。三是教体局要进一步加大试点学校前期准备工作,为下步项目融资建设打好坚实基础。

6.听取县工信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工信局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废止《关于推动鲁锦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鄄政发〔20237号)和《关于支持教育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鄄政发〔20238号)文件。会议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对违反政策的文件尽快履行废止程序。二是要成立工作专班,由县财政局牵头,联合两办、发改、税务、审计、招商、工信、科技、商务等部门,按照废止一个、出台一个的原则,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合理合规尽快制定我县有关政策。

7.听取县恒源公司企业法人任占平关于出具省级统贷项目还款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恒源公司关于出具省级统贷项目还款计划调整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县人民政府出具同意展期文件。会议要求,要尽快按照程序办理,确保程序合理合规。

意见发表
和采纳情况

县恒源公司企业法人任占平:会上汇报了关于出具省级统贷项目还款计划调整的有关事项,县领导就该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后续工作开展锚定了方向、擘画了蓝图。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与责任感,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后续各项工作任务,为项目的顺利实施与稳定运行贡献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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