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2024-17676 | 分 类: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7 月 03 日 |
标 题: | 鄄政发〔2024〕7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鄄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07 月 03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鄄政发〔2024〕7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鄄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4-17676
- 分 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鄄政发〔2024〕7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鄄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4 年 07 月 03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7 月 03 日
- 内容概述:鄄政发〔2024〕7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鄄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鄄政发〔2024〕7号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鄄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中药材产业园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源头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鄄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委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进行监督。
附件:鄄城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程序 | 决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决策承办单位 |
1 | 《鄄城县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主要决策程序如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 2024年10月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 | 《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主要决策程序如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菏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2024年10月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鄄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