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2024-17746 | 分 类: | 优待政策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9 月 06 日 |
标 题: | 【政策解读】鄄城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09 月 06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政策解读】鄄城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4-17746
- 分 类:优待政策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标 题:【政策解读】鄄城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 成文日期:2024 年 09 月 06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9 月 06 日
- 内容概述:【政策解读】鄄城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政策解读】鄄城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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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特殊群体在义务教育招生录取中的权益,体现教育公平性,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归侨等及少数民族、独生子女类考生
- 对象: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考生,少数民族考生,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
- 标准:总分直接增加 10 分,通过加分提升此类考生的录取竞争力。
- 军人子女
- 艰苦边远地区及高风险岗位军人子女等(A 类)
- 对象: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飞行等高风险岗位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 标准:按照当年录取分值 10% 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降低录取门槛以补偿军人特殊付出对子女教育的影响。
- 作战部队等军人子女(B 类)
- 对象:作战部队、驻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 标准:按当年录取分值 5% 降分录取,根据军人贡献程度给予相应优待。
- 驻一般地区部队军人子女(C 类)
- 对象: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子女。
- 标准:按当年录取分值 4% 降分录取,体现对军人整体的优待。
- 艰苦边远地区及高风险岗位军人子女等(A 类)
- 公安英烈及相关民警子女
- 公安烈士子女
- 对象:公安烈士的子女。
- 标准:按当年录取分值 10% 降分录取,对公安烈士子女给予高度优待。
-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等民警子女
- 对象: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
- 标准:按当年录取分值 5% 降分录取,表彰公安人员贡献同时保障其子女教育权益。
- 公安烈士子女
为各类特殊考生设定代码,便于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准确识别和分类统计,确保优待政策准确执行。
若考生同时符合多项优待项目,选择最高优待项执行,避免重复累加,确保政策公平合理实施,使优待资源合理分配,同时防止个别考生因多重身份获取过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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