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兆朋主持召开2024年第1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
2024-10-30
会议议题
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听取县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关于全县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3.听取县交通局关于申请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增加注资的汇报; 4.听取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生态环保工作的汇报; 5.听取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鄄城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6.听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鄄城县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草案)》的汇报;
列席情况
高浩轩、刘 旭、赵少林、李言民、牛明坤、董 鹏、孙晓春、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办公室有关人员
会议内容

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建成文化强国的重要意义,紧紧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不断将文化建设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二是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上级安排部署,根据工作职能推动文化宣传,进一步促进本系统本领域宣传工作的落实。三是文旅、融媒体等部门要结合本地文化特色和群众需求,创作更能展现鄄城风貌、具有时代精神的文化产品,提高本地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

2.听取县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关于全县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关于全县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县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要加强组织推进,统一交通设施建设标准,实现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二是校园内安全设施建设由县教体局负责,校园外国省县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由县交通局负责,校园外其余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由各镇街负责。三是县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要做好督导检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校园安全建设的单位,严肃通报批评。

3.听取县交通局关于申请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增加注资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交通局《关于申请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增加注资》的汇报。会议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会议原则同意汇报内容。会议指出,县交通局策划包装项目工作一直走在全县前列,充分值得肯定和表扬。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程序抓好向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增加注资的履行工作。

4.听取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生态环保工作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生态环保工作的汇报。会议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一是要全力抓好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各镇街要把当前黑臭水体整治提上日程,对已污染水体该拉运的拉运,该抽取的抽取,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区黑臭水体整治,确保黑臭水体动态清零。三是要全面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四是县住建局要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县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强移动机械上路执法检查力度,县大督察办、政府督查室近期要重点加大空气站点周边、在建工地和移动污染源等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力度。五是县水环境治理专班、环保局、住建局、水务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出境断面相关情况稳定;

5.听取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鄄城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鄄城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该管理办法。会议要求,一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二是要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在本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前,按照原办法执行。

6.听取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鄄城县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草案)》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鄄城县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草案)》的汇报。会议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会议指出,专项规划既要符合有关标准又要实事求是。会议要求,县执法局要结合我县实际,在规划印发前进一步调研核实,确保规划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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