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2025-18399 | 分 类: | 部门解读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7 月 31 日 |
| 标 题: | 【部门解读】鄄城县关于印发《鄄城县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8 月 01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部门解读】鄄城县关于印发《鄄城县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5-18399
- 分 类: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 年 07 月 31 日
- 标 题:【部门解读】鄄城县关于印发《鄄城县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8 月 01 日
- 内容概述:【部门解读】鄄城县关于印发《鄄城县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部门解读:
1、鄄城居民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需同时满足四方面,未享低保、特困救助及低保边缘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要求且机动车估值不超城镇低保标准3倍,前12个月刚性支出占总收入超70%。
2、哪些支出算刚性支出?
答:包括五类,基本生活开支(按低保标准设上限)、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教育阶段个人支付的保教费及学杂费、残疾人康复扣除补助后自付费用、意外后扣赔偿救助等的恢复生活开支。
3、申请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需准备户口本、身份证,医疗教育等支出票据,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声明,材料真实承诺书,以及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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