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4-24
4月24日,鄄城县生育保险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召开。鄄城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相关负责同志就记者提问进行了详细解答。

生育保险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保障参保人员生育权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近年来,鄄城县医疗保障局格按照上级部门部署,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措施,稳步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负担,持续优化和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居民医保生育政策方面。目前,参保居民符合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助政策,并进一步提高了补助标准,具体标准为一孩:顺产5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二孩:顺产1500元、难产1700元、剖宫产2000元;三孩及以上:顺产3000元、难产3200元、剖宫产3500元。因怀孕、生育引发的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医疗待遇的政策执行,享受住院医疗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限额补助待遇。
在职工医保生育政策方面。(一)产前检查费补助。定额补助500元,项目包括B超、胎儿监护、 妊娠检查等,出院时随分娩或引产医疗费一并结算。(二)计划生育医疗费(门诊)。1.企业单位:怀孕4个月以下实施流产手术的500元、怀孕4个月以上实施引(流)产手术的800元。2.机关事业单位:怀孕4个月以下实施流产手术的500元、怀孕4个月以上实施引(流)产手术的1800元。取放节育环200元、绝育及复通手术800元。(三)生育医疗费。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四)生育并发症。起付线与医保住院起付线相同;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至3万元为85%,30001元至5万元为90%;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参保职工因引流产住院发生的生育保险医疗费,支付政策参照职工生育并发症相关标准执行。(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参保男职工的已在菏泽本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未就业配偶,按照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若参保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基本医保或未在菏泽本地参加基本医保,则按照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由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六)企业职工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所有职工月平均工资÷30x津贴天数。
此外,按照上级部门部署,将取卵术、胚胎移植等12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支付待遇按照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参保居民符合报销的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统筹的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7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参保职工符合报销的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统筹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87%,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0元。
通过优化调整生育报销政策,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切实减轻了群众生育医疗负担。下一步,鄄城县医疗保障局将严格执行医保惠民政策,优化经办服务,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经办服务,将医疗保险这一便民利民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发布会还就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后,申请和办理报销流程;参保女职工生育后,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及申领流程等事宜进行了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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