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龙主持召开2026年第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

会议时间
2026-04-24
会议议题
议题: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 2.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3.听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明确鄄城(什集)木材产业园和物流体系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有关事项的汇报; 4.听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城市防汛物资有关事项的汇报; 5.听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解决鄄城县国有划拨土地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汇报; 6.听取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全县生态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
列席情况
黄金果、高浩轩、刘 旭、曹传杰、李言民、杜 群,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镇街主要负责人、政府办公室有关人员。
会议内容

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关于印发〈纠治统计造假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减负发〔20263号)。会议强调,统计造假行为是形式主义在统计数据领域的突出表现,危害决策、损害公信,必须坚决纠治。会议要求,要树牢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一体推进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坚决守住统计工作底线红线,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2.学习《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会议学习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会议要求,一是抓实抓细学习培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条例》要求,聚焦人员管理、执法程序履行、自由裁量权规范等执法全流程,严格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3.听取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明确鄄城(什集)木材产业园和物流体系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明确鄄城(什集)木材产业园和物流体系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有关事项的汇报,并同意了汇报内容,要求按程序进行相关工作。

4.听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城市防汛物资有关事项的汇报

会议征求了有关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会议原则同意汇报内容。会议要求,县住建局要用好超长期国债资金,城市防汛物资补齐后,在汛期来临前,要全面开展城区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对城区低洼点集中开展相关工作,古泉、陈王街道要配好做好相关清障工作,抓紧把城区易涝点及雨污管网存在问题解决到位。二是采购城市防汛物资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

5.听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解决鄄城县国有划拨土地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县资规局关于解决鄄城县国有划拨土地上城镇住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此项试点工作直面国有划拨土地住宅办证历史遗留难题,是破解群众办证痛点、回应民生关切的关键抓手。会议要求,一是县资规局要和税务局等相关部门、镇街紧密结合,依法依规,慎重、稳妥推进;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决避免一刀切的情况。二是对工作中出现的因各部门规定不一致的堵点难点问题,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协商、认真研究,同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坚决避免违法违规情况。三要做好宣传,古泉、陈王要安排专人,到试点住宅项目进行宣讲,向群众讲清利弊,说透文件精神,最大程度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6.听取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全县生态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全县生态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一是一季度空气质量不佳,要深入排查原因,彻底弄清空气质量反弹的根本原因,要更加细致化开展工作,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二是针对三支沟等出现的问题,政府督察室和生态环境局要一起行动,拉出问题清单和责任部门,明确具体完成时限,三支沟、箕山河闸、人发污水处理厂等问题内容要重点详细列出。三是要关注水的质量问题,聚焦仍然存在的偷排现象,虽然监督难度较大,但生态环境局、古泉街道、陈王街道、开发区等责任属地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对偷排污水等违法行为要重点查处,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这项工作从年头到年尾都不要放松。四是以上提到的几点,政府督察室要详细拉出清单内容,并结合生态环境局,统一调度、现场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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