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04C/2026-18975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5 月 25 日 |
| 标 题: |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鄄城2026青岛啤酒节”的批复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05 月 25 日 |
| 文 号: | 鄄政复〔2026〕22号 | ||
| 内容概述: |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鄄城2026青岛啤酒节”的批复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04C/2026-18975
- 分 类: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6 年 05 月 25 日
- 标 题: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鄄城2026青岛啤酒节”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26 年 05 月 25 日
- 文 号:鄄政复〔2026〕22号
- 内容概述: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鄄城2026青岛啤酒节”的批复
- 效力状态:有效
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举办“鄄城2026青岛啤酒节”的批复
鄄政复〔2026〕22号
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举办“鄄城2026青岛啤酒节”的请示》(鄄文旅呈字〔2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于2026年6月19日—6月28日,在鄄城县山海文创园全域举办“鄄城2026青岛啤酒节”。活动由鄄城县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办,鄄城伏羲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承办,所需经费由承办单位自筹解决。
二、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节俭、安全、务实、高效原则办节。要精心制定活动总体方案、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压实各方责任,加强现场管控,做好治安、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活动平稳有序。
三、活动期间,要规范宣传推广,不得擅自变更活动名称、主办单位及举办时间;确需调整的,须提前报县政府备案。活动结束后15日内,将活动总结(含经费使用、安全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县宣传、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卫健、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及属地镇街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程做好指导与监管服务,保障活动顺利举办。
鄄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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