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004495039Y/2025-00414 | 分 类: | 抽查计划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4 月 02 日 |
| 标 题: | 鄄城县统计局2025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4 月 02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鄄城县统计局2025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计划 | ||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039Y/2025-00414
- 分 类:抽查计划
- 发布机构:鄄城县统计局
- 标 题:鄄城县统计局2025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计划
- 成文日期:2025 年 04 月 02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4 月 02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统计局2025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计划
鄄城县统计局2025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计划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按照《鄄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统计部门实际,研究制定本计划。
―、抽查范围
全县联网直报单位,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企业能源消耗、劳动工资和研发情况等。
二、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统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内容、全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具体要求和《鄄城县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三、检查频次、比例和时间
(一)全年计划发起至少一次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二)依托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按2%左右(包含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中委托检查的单位)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已列入本年度统计系统专项检查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抽中的单位不再重复抽取。
(三)各专业科室负责提供名单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法规科负责名单录入、单位抽取、执法人员匹配等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25年5月—2025年11月。
四、检查要求
(一)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方案开展检查工作。
(二)检查结束后,按照省市统计局和县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在相关网络平台公示检查情况。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立案处理。
(四)对统计上严重失信的企业,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公示,并纳入部门联合惩戒。
(五)对于地方、部门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检查、授意企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鄄城县统计局
2025年3月15日



鲁公网安备371726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