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119J/2024-00326 分  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4 年 04 月 29 日
标  题: 关于公开征求《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年 04 月 2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关于公开征求《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意见的公示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119J/2024-00326
  • 分  类:专项规划
  • 发布机构: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标  题:关于公开征求《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意见的公示
  • 成文日期:2024 年 04 月 29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04 月 29 日
  • 内容概述:关于公开征求《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意见的公示

关于公开征求《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 年)》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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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鄄城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2-2035年)》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为鄄城县行政辖区全域范围,国土总面积1037.67平方公里

2、规划目标

本规划将以国家、省、市现有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相关政策为基础,落实《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菏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并结合鄄城县具体县情,在规划层面提出与规划期限内鄄城县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相适应,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超前、体系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3、规划期限

近期:现状-2025年;

远期:2026-2035年。

4、电动汽车总量预测

鄄城县2022年底汽车(不含摩托车和轻骑)拥有量为186辆/千人。预测2035年汽车拥有量为220辆/千人,汽车拥有总量约为17.6万辆。

2022年底,电动汽车占总汽车数量的比例为6.30%,规划2025年电动汽车数量比例约占汽车保有量的8.65%左右,预测至2025年,鄄城县电动汽车保有量为12632辆;规划2035年电动汽车数量比例约占汽车保有量的25%左右,预测至2035年,鄄城县发展电动汽车保有量为4.4万辆。

5、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1公交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各类型公交场站设置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车比例不低于1:4。

2出租车充换电设施配置原则:考虑技术及政策的不可控性,按照换电需求布置充换电站,同时考虑充电模式电动出租车的需要来布置公共充电桩。考虑换电需求时,按照200辆出租车配置一个2车位充换电站,充换电站可独立占地或采用附建方式建设;考虑充电需求时,电动出租车桩车比不低于1:3。

3电动市政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专用停车场站或单位内部停车场配置专用充电桩。根据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的运行特点,按车桩比1:1配置。

4公务车、私人乘用车充电设施配置原则:结合企事业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停车位配置专用充电桩,专用充电桩按车桩比1:1配置。考虑公共充电桩配置,按桩车比1:7设置,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6、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

1出租车充换站布局规划

2035年,鄄城县共推广电动出租车240辆,考虑换电需求,按照200辆电动出租车配置一个2车位充换电站设置。本次规划共设置1座充换电设施,并配置电池配送中心1座。

2公交车专用充电桩布局规划

2035年,鄄城县共推广电动公交车640辆,按照公交车充电桩与公交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4的要求,最低配备的公交充电桩为160个,主要结合结合现状及规划公交场站进行充电桩建设。现状已建设158个公交充电枪除因现状充电桩老化需要更新或者增加新的公交站场的情况下,需至少增加至少2个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考虑新增公交站场布局,规划新增充电桩24个。至2035年城乡公交车充电桩数量为182个。

3市政类车专用充电桩布局规划

2035年,鄄城县共推广240辆电动市政类车(含邮政、环卫、物流及公安巡逻车等),按照市政车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不低于1:1的要求,最低配备的充电桩为240个,主要结合现状市政车配置情况和市政停车场进行充电桩建设。

4居住区专用充电桩布局规划

居住区专用充电桩一般为交流慢充桩。一般由供电部门提供电源条件,由充电桩使用者自行建设。城区依托现状及规划居住区规划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充电桩22317个,14个乡镇共设置乘用车专用充电桩20563个。县域居住区乘用车专用充电桩数量达42880个,在实施时可按需建设。

5结合公共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

选取现状较大型停车场,按照20—40%进行充电桩基本配置。结合城区28处公共停车场、14个乡镇公共停车场布局1956个公共充电桩。

6结合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

选取现状及规划较大型商业设施停车场,按照20—30%左右进行充电桩基本配置。结合商业设施公共停车场布局195个公共充电桩。

7结合旅游设施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

选取现状较大型旅游景点及酒店配建停车场,按照景点级别及接待能力进行充电桩基本配置。结合旅游景点停车场布局440个公共充电桩。

8结合加油、加气站及供电所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

根据占地、建设意愿、覆盖半径等相关情况筛选后,结合加油站、供电所、变电站和道路服务区、驿站共规划配置556个公共充电桩。

9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建设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

结合现状停车场所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城区25%-35%左右停车位配置554个公共充电桩,并兼做电动公务车辆的充电桩使用。

10结合医疗机构停车场建设的乘用车公共充电桩布局

选取现状较大型医院停车场,按照车位20%-35%进行充电桩的基本配置。结合医疗机构停车场布局707个公共充电桩。

11结合学校停车场建设的乘用车公共充电桩布局

选取现状较大型学校停车场,按照每处停车位15—20%个配置充电桩的基本配置。结合学校停车场布局440个公共充电桩。

12结合结合居住区建设的公共充电桩布局

在现状及规划较大型城区居住区公共停车位各配置10个充电桩,乡镇镇区之外的居住区各配置6-16个公共充电桩,较大的乡镇社区以及大于2000人村庄各配置4-8个公共充电桩。结合城市现状居住区、城市规划居住区以及各乡镇人口大于2000人的村庄、社区布局1452个公共充电桩。

全县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结果为:2座电动出租车充换电站,1座出租车电池储配中心;182个公交车充电桩,6300小型车公用充电桩;240个市政车专用充电桩,42880个乘用车专用充电桩。

7、实施建议

规划从加快建设“两网一平台”,持续提升充电服务能力;持续完善“三个体系”,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积极推动“三类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等三大部门九个方面提出了重点任务要求;从加大规划引领和用地支持,简化建设审批手续,推进配套电网工程建设,降低用电成本,做好企业备案服务保障,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规范充电设施建设标准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支持保障;对研发阶段、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三个阶段提出了技术支持保障要求。


   8、相关规划图


  二、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单位

设计单位:山东建筑大学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编制单位: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公示时间:2024429日至2024529

网上公示: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juancheng.gov.cn//)

四、意见收集与反馈

公示期间,如您有意见、建议,可通过来信、邮箱等方式反馈至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0-2400990

电子邮箱:hzjcjccy@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泰山街鄄城县行政服务中心7楼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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