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004495282R/2025-01024 分  类: 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发布机构: 鄄城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8 月 28 日
标  题: 关于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 年 08 月 28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 索 引 号:11371726004495282R/2025-01024
  • 分  类: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 发布机构:鄄城县司法局
  • 标  题:关于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 成文日期:2025 年 08 月 28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8 月 28 日
  • 内容概述:关于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布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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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9)、《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审核确认,并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鄄城县51个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告

一、法定行政机关(41个)

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鄄城县科学技术局

鄄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鄄城县公安局及其派出机构

鄄城县民政局

鄄城县司法局

鄄城县财政局

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鄄城县交通运输局

鄄城县水务局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鄄城县商务局

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鄄城县卫生健康局

鄄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鄄城县应急管理局

鄄城县审计局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鄄城县统计局

鄄城县医疗保障局

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

鄄城县古泉街道办事处

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

鄄城县旧城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李进士堂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大埝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箕山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左营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凤凰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红船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引马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阎什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彭楼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什集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临濮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富春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郑营镇人民政府

鄄城县董口镇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8个)

鄄城县档案局(中共鄄城县委办公室加挂牌子)

鄄城县国家保密局(中共鄄城县委办公室加挂牌子)

鄄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共鄄城县委宣传部加挂牌子)

鄄城县新闻出版局(中共鄄城县委宣传部加挂牌子)

鄄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共鄄城县委统线工作部加挂牌子)

鄄城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中共鄄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鄄城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鄄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2

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鄄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相关要求

(一)以上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能内容予以公开,同时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三)在县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今后,凡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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