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861832M/2021-0725 分  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 年 08 月 18 日
标  题: 鄄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发布日期: 2021 年 08 月 18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鄄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1832M/2021-0725
  • 分  类:优待政策
  • 发布机构: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标  题:鄄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 成文日期:2021 年 08 月 18 日
  • 发布日期:2021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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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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鄄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特殊群体优待政策

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一、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菏政办发〔2018〕53号)要求,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任何中小学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的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

二、做好家庭困难学生入学工作

各学校要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协同扶贫部门,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不让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

三、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

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分析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在新学期学生报到时,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管理工作,全面了解留守儿童学籍变动情况,将保障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现役军人,严格按照《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菏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办理军人子女入学手续;对烈士子女按照有关规定细化入学操作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根据省卫健委发布的最新教育需求名单,安排菏泽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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