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MB2861832M/2023-00925 | 分 类: | 公示内容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2 月 22 日 |
| 标 题: |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03 月 03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1832M/2023-00925
- 分 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标 题: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 成文日期:2022 年 02 月 22 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3 月 03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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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执法机构设置:基教股、成职办、安全股、监察室、人事股、督导室
办公地址: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方式:基教股(0530-3618918)、成职办(0530-3618963)、安全股(0530-3618917)、监察室(0530-3618988)、人事股(0530-3618965)、督导室(0530-3618990)
二、执法职责、权限
对普通高中(中职)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学校采购装备等的检查;对民办中小学校及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性行政检查;对在教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和表彰;各类资金的给付;对各县市区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工作督导评价等。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法》《通用语言文字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行政强制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四、执法程序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行政奖励:推荐、初审-研究、上报-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行政给付: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批准程序→实施程序。
其他权力:开始→制定目标→开展评估→反馈结果→结束
五、监督途径
窗口投诉: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电话投诉:0530--361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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