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MB2861832M/2023-00998 | 分 类: | 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8 月 07 日 |
标 题: | 鄄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8 月 08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鄄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1832M/2023-00998
- 分 类: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标 题:鄄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 成文日期:2023 年 08 月 07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8 月 08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鄄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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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秋季学期小学教育资源供给保障,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确保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平等顺利入学,努力提高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城乡学校优质均衡发展。
(一)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条件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在城区小学入学就读,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城区户籍且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并实际入住。
2.有城区户籍且有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并实际入住。
3.有城区户籍,拆迁改造的,必须有拆迁协议和安置协议并实际入住。
4.城区村庄有户籍的原住户。
5.优抚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来我县投资企业家及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
6.无城区户籍,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并实际入住。
7.无城区户籍,有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并实际入住。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0年8月31日之前养老保险单据、企业务工证明且有实际住所)。
9.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2022年8月31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目前营业且有实际住所)。“三合一场所”需提供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明。
户籍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户籍。房产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
按照以上顺序,小学一年级招生根据所划服务区依次安排入学,同类情况,按照户口迁移时间、房产证件办理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经商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符合本辖区入学条件,但学校没有学位的,县教体局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一)招生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8月8日-11日
网上审核时间:8月12日-15日
线下报名及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
网上录取时间:8月21日-25日
(二)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8月8日-11日)
家长下载“爱山东”APP进行手机实名注册认证,进入“鄄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细操作流程会在“鄄城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注意事项:
(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按照所属类别申报对应的学校。县教体局和学校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若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监察、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家长首次登录平台后,需及时收藏链接,并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3)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并根据提示修改完善报名信息。
2.网上审核(8月12日-8月15日)
网上报名后,县教体局和学校将对家长所填报的各项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审核通过后, 家长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未通过审核的,家长需根据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信息修改或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线下报名及审核时间:(8月16日-20日)
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因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报名的,需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和审核。对证明材料有异议的,由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确认。
凡是审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20日下午6点前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学校根据审核结果,在网上补录信息,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4.网上录取(8月21日-25日)
(1)公办学校录取:采取单校划片和调剂录取2种方式。
单校划片是一所公办学校划定一个基本学区,按照材料审核的批次依次录取。
调剂录取是当单校划片录取方式不能满足片区内学生就读需求时(经教体局审核),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采用开放式分流或电脑随机派位等适当的方式,将剩余学生统筹协调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
(2)各学校于8月26日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
三、特殊情况处理
(一)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的,该房产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二)房产证在抵押的,可将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 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记上经办人联系电话)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复印件,可代替房产证报名;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以已经进行网签的购房合同为依据,代替房产证报名。
(三)因拆迁搬离原住址并在异地购房或原住房出售的,不再享受原住址入学待遇。
四、招生咨询电话
(一)城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实验小学人行校区:0530-2420565
实验小学御翠校区:17615597057
古泉中心校:0530-2425460
陈王中心校:0530-3616316
古泉博爱学校:13954057688
长江街学校:13305409521
舜泰路学校:13869757282
(二)县教体局招生咨询电话:
0530-3618917 0530-361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