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41 | 分 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6 月 12 日 |
| 标 题: |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6 月 12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41
- 分 类: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标 题: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5 年 06 月 12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6 月 12 日
- 内容概述: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
李帅委员、马淑珍委员、范志勇委员、李常刚委员、刘昌伟委员、沙启康委员、刘冬霞委员:
李帅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提案收悉;
马淑珍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预防校园欺凌”的提案收悉;
范志勇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建议”提案收悉;
李常刚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意见建议”提案收悉;
刘昌伟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我县校园欺凌现象的建议”提案收悉;
沙启康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建议”提案收悉;
刘冬霞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预防校园欺凌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保障
教体局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教育部《中小学欺凌防治指导手册》,制定《鄄城县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家庭责任,建立欺凌事件“零容忍”处置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
教体局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近期已组织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等300余场次,覆盖全县195所中小学;通过主题班会、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普及防校园欺凌知识,并在校门口设立防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三、完善干预机制
1.学校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快速响应流程,要求学校24小时内上报并启动调查;
2.联合公安部门对情节严重事件依法处置。



鲁公网安备3717260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