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41 分  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6 月 12 日
标  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 年 06 月 12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41
  • 分  类: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标  题: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5 年 06 月 12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6 月 12 日
  • 内容概述: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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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帅委员、马淑珍委员、范志勇委员、李常刚委员、刘昌伟委员、沙启康委员、刘冬霞委员:

李帅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霸凌的意见建议”提案收悉;

马淑珍委员,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预防校园欺凌”的提案收悉;

范志勇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建议”提案收悉;

李常刚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意见建议”提案收悉;

刘昌伟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我县校园欺凌现象的建议”提案收悉;

沙启康委员,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建议”提案收悉;

刘冬霞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有效预防校园欺凌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保障

教体局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教育部《中小学欺凌防治指导手册》,制定《鄄城县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家庭责任,建立欺凌事件“零容忍”处置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

教体局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近期已组织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专题讲座300余场次,覆盖全县195所中小学;通过主题班会、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普及防校园欺凌知识,并在校门口设立校园欺凌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三、完善干预机制

1.学校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快速响应流程,要求学校24小时内上报并启动调查;

2.联合公安部门对情节严重事件依法处置。

3.全县中小学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200余名,开设心理辅导课,对涉事学生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

县教体局将把校园欺凌防治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和校长履职评价体系,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

再次感谢您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建言献策!我们将持续跟进提案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展。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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