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55 | 分 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4 月 14 日 |
| 标 题: |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关于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区扩建工程继续实施的建议)的答复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4 月 14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关于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区扩建工程继续实施的建议)的答复 |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55
- 分 类: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标 题: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关于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区扩建工程继续实施的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5 年 04 月 14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4 月 14 日
- 内容概述: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关于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区扩建工程继续实施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关于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区扩建工程继续实施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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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志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区扩建工程继续实施的建议”的议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基于原合作方鄄城县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承担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区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任务,建议由县财政部门牵头做好项目建设融资工作,重新启动对剩余工程的招标程序,按照规定由中标方完成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区扩建工程项目剩余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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