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77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5 月 21 日
标  题: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关于规范鄄城县陈王街道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 年 05 月 21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关于规范鄄城县陈王街道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77
  • 分  类: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标  题: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关于规范鄄城县陈王街道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5 年 05 月 21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5 月 21 日
  • 内容概述: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关于规范鄄城县陈王街道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关于规范鄄城县陈王街道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字号:        

浏览量:     信息时效性:有效

田道勋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工作的热切关注和大力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鄄城县陈王街道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规范民办幼儿园收费行为。幼儿园严格按照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鄄城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鄄发改[2024]117号文中的收费标准及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并执行公示制度,加强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杜绝乱收费现象

二是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监督管理。完善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体制与指导机制,成立专班定期对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进行现场检查评估。幼儿园应严格遵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加强对课程、教材和师资进行监管,严禁小学化教育联合县执法部门,对无证幼儿园进行检查,杜绝无证办园现象

三是加强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完善民办幼儿园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日常安全管理、每学期对幼儿园食堂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业培训,重点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营养搭配方面进行全面讲解,加强幼儿园水,电,暖、消防管理,确保每个入园孩子的安全。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