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88 | 分 类: | 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8 月 05 日 |
| 标 题: | 【政策解读】鄄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8 月 05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政策解读】鄄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1832M/2025-01388
- 分 类: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鄄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标 题:【政策解读】鄄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 成文日期:2025 年 08 月 05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8 月 05 日
- 内容概述:【政策解读】鄄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政策解读】鄄城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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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随迁人员需要额外提供什么证明?
答:根据随迁人员类型不同,所需证明材料有所区分,具体要求如下:一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2022年8月31日之前的养老保险单据、企业务工证明,同时需具备实际住所相关证明材料;二是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2024年8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需确保目前处于正常营业状态),以及实际住所相关证明材料;三是若随迁人员居住或经营场所为“三合一场所”,还需额外提供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确保居住和经营环境安全合规。
2. 问:随迁子女能随到随读吗?
答:随迁子女入学需结合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并非完全无条件随到随读。若家长意向就读的学校有空余学位,可实现随到随读;若意向学校学位已满,县教体局将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 问:多孩家庭可申请到同一学校就读吗?
答:可以。针对多孩家庭的入学需求,我县实行“长幼随学”政策,多孩家庭可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兄弟姐妹在同一学校就读,切实方便家长接送和照顾子女。
4.问:2025 年小学招生的网上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怎么报名?
答:网上报名时间为 8 月 12 日 - 14 日。家长需下载 “爱山东” APP 完成实名注册认证,进入 “鄄城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自身条件选择报名类别,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详细操作流程可查看 “鄄城教育” 微信公众号。
5.问:网上报名的时间早晚,会影响录取结果吗?
答:不影响。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入学排序依据,家长可错峰填报,避免网络堵塞。
6.问:网上审核的时间和结果如何反馈?审核未通过该怎么办?
答:网上审核时间为 8 月 15 日 - 18 日,教体局和学校通过大数据比对审核信息。审核通过无需额外操作;未通过的,需按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信息或补充上传证明材料。
7.问: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情况,该如何办理入学?
答:8 月 19 日 - 22 日为线下报名及审核时间,家长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学校现场报名审核,适用情况包括:不具备上网条件、线上填报信息不准确、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等。
8.问:审核后不符合报名学校条件,该怎么办?
答:需在 8 月 22 日下午 6 点前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学校补录信息后,参与后续录取工作。
9.问: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录取规则有什么不同?
答:公办学校采用 “单校划片 + 调剂录取”:单校划片按批次依次录取,学位不足时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如开放式分流、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若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超出计划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派位全程公证并接受社会监督。
10.问:已被民办学校录取,还能参与公办学校录取吗?
答:不能。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
11.问:最终的录取结果什么时候能查到?
答:各学校于 8 月 26 日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家长可关注目标学校通知或 “鄄城教育” 微信公众号。
12.问:网上报名时需要上传哪些材料?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需根据报名类别上传对应佐证材料(如户籍类传户口本、房产类传房产证 / 网签合同、务工类传养老保险单据 + 务工证明等)。要求材料真实、准确、详细、完整,虚假材料会导致无法获得学位,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3.问:房屋产权人是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能作为入学依据吗?
答:可以,但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 / 外祖父母(房产权人)在一起;二是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14.问:房产证在抵押或未办理,该如何提供入学依据?
答:房产证抵押的,可提供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盖章(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的房产证复印件,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复印件替代;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作为依据。
15.问:拆迁安置户的孩子入学,拆迁协议一定能作为依据吗?
答:不一定。仅城区户籍且为学区内拆迁改造、有拆迁协议和安置协议并实际入住的,拆迁协议可作为依据;若为学区外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安置,拆迁安置协议不作为入学依据。
16.问:招生期间,家长需要注意什么?
答:一是牢记报名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收藏平台链接;二是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畅通,及时接收审核、录取相关通知;三是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报名信息,避免因信息问题影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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