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8656226/2022-1006 分  类: 申请指南
发布机构: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 年 12 月 09 日
标  题: 鄄城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 2021 年 12 月 0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鄄城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56226/2022-1006
  • 分  类:申请指南
  • 发布机构: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 标  题:鄄城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 成文日期:2021 年 12 月 09 日
  • 发布日期:2021 年 12 月 09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鄄城县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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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补贴范围: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我县补贴机具种类15大类42个小类142个品目,其中农机专项鉴定产品13个品目。

3.补贴标准:根据部、省、市有关要求,我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棉花收获机单机、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公布。从2021年起,我省、市对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机、玉米脱粒机、铡草机等低端、安全性差的品目或档次机具逐步退出补贴范围,其中2021年将30马力(不含)以下轮式拖拉机退出补贴范围。

4.申请程序及办理时限:1)发布实施规定。县农机服务中心、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发布本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咨询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2)受理补贴申请。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试点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 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我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时,我县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探索利用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办理补贴申请。原则上对所有补贴机具购置都要通过非现金方式结算,企业留存结算凭据不少于6年,将结算凭据和税控发票图片,上传至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3)审验公示信息。县农机服务中心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及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有关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县农机服务中心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4)兑付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审核农机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机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5.申请材料:农户的身份证复印件,小麦直补卡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如果是机动车要有行驶证复印件。

6.咨询电话:0537-2421245

7.受理单位: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监督渠道:监督举报电话:0530-2420315

地址:鄄城县黄河街老民政局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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