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8656226/2021-0689 分  类: 补贴结果
发布机构: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 年 12 月 02 日
标  题: 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发布日期: 2021 年 12 月 02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56226/2021-0689
  • 分  类:补贴结果
  • 发布机构: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 标  题: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 成文日期:2021 年 12 月 02 日
  • 发布日期:2021 年 12 月 02 日
  • 内容概述: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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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鲁财农整指[2020]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使用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支持发展。补贴依据是重点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机具给予支持,提升生产经营能力。经新型经营主体(县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农场)申请书面申请材料于4月15日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领导小组对申请主体实施考察确定支持的新型经营主体并进行公示。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后,县农业农村局于6月20日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项目进行评估验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购买农机造价的50%,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5.8万元。

第三方致和天成建设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11月14日出具验收合同,涉及7个实施主体,分别是鄄城县存站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鄄城县利民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鄄城县振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鄄城县昊泰农机专业合作社、鄄城县旧城镇秀普生态农场、鄄城县凤凰镇毛风格家庭农场、鄄城县凤凰镇秋樾湾家庭农场,共计补贴资金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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