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MB28656226/2021-0689 | 分 类: | 补贴结果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1 年 12 月 02 日 |
标 题: | 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 年 12 月 02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56226/2021-0689
- 分 类:补贴结果
- 发布机构: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 标 题: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 成文日期:2021 年 12 月 02 日
- 发布日期:2021 年 12 月 02 日
- 内容概述: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新型经营主体补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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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鲁财农整指[2020]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使用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支持发展。补贴依据是重点对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机具给予支持,提升生产经营能力。经新型经营主体(县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农场)申请,书面申请材料于4月15日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项目领导小组对申请主体实施考察,确定支持的新型经营主体并进行公示。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后,县农业农村局于6月20日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的项目进行评估验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购买农机造价的50%,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5.8万元。
第三方致和天成建设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11月14日出具验收合同,涉及7个实施主体,分别是鄄城县存站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鄄城县利民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鄄城县振华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鄄城县昊泰农机专业合作社、鄄城县旧城镇秀普生态农场、鄄城县凤凰镇毛风格家庭农场、鄄城县凤凰镇秋樾湾家庭农场,共计补贴资金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