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8656226/2024-01308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3 月 13 日
标  题: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5 年 03 月 13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56226/2024-01308
  • 分  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机构: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 标  题:鄄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成文日期:2025 年 03 月 13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3 月 13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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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信息时效性:有效

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编制了《鄄城县农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鄄城县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网站网址:http:// www.juancheng.gov.cn

其他方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规定。

3、公开形式

1“鄄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uancheng.gov.cn/)。

2《鄄城县人民政府公报》

可登录鄄城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juancheng.gov.cn/jczfgb/)查询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县行政审批大厅(地址:鄄城县259省道与陈王路交叉口西280米,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时14:30-18:00)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需要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鄄城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电子邮箱:jcxnyj@hz.shandong.cn。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特别说明:申请人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2.登记

本单位对于有效的申请给予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并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并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并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鄄城县九路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30-2421264 0530-2919868

邮政编码:274600

邮箱:jcxnyncjbgs@hz.shandong.cn

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冬季时间)

8:30—12:00,14:30-18:00(夏季时间)

(以上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1〕3号)规定,也可拔打菏泽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或登录http://www.heze.gov.cn/zmhd/szxx/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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