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MB28656226/2024-01375 | 分 类: | 政策依据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10 月 22 日 |
| 标 题: | 2024年鄄城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10 月 22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2024年鄄城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56226/2024-01375
- 分 类:政策依据
- 发布机构: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 标 题:2024年鄄城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 成文日期:2024 年 10 月 22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10 月 22 日
- 内容概述:2024年鄄城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鄄城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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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经字〔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用途
2024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81万元,用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
二、支持范围及内容
支持对象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优先支持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示范社、示范场。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建议表,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不少于4家合作社和18个家庭农场,用于提升生产过程的精细化、数字化、机械化水平,包括滴灌、水肥一体化、智能控制系统、农机作业监测设备及终端、农业生产相关机械的更新及购买等。
三、支持标准
采取奖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给予支持,各主体根据支持内容,按照实际需求进行申报,具体补助金额根据上级下达资金数量及主体建设内容,确定到每家主体。
四、实施步骤和时限
1、前期准备阶段(2024年11月6日前)。一是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鄄城县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的公告;二是接受新型经营主体报名;三是申报主体所在镇街进行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四是对选定的经营主体进行公示。
2、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通过审核选定的主体,根据所需实施内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进行项目实施。
3、验收。各主体实施完成后,申请验收,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或由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农业农村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主体。
五、组织领导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成立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领导小组,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项目顺利实施。对不按要求施工,存在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行为的经营主体,取消项目承担资格,3年内不再安排承担此类项目。
附件: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安强 党组书记、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王方杰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李修燕 产业与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张相国 农村经济改革服务办公室主任
吴复学 作物股股长
闫相卿 植物保护股股长
张志允 财务与资产管理股股长
吴昌俊 能源环保股股长
董如胜 土壤肥料工作股股长
王立献 农村经济改革服务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改革服务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事务。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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