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8656226/2026-01701 分  类: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发布机构: 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 年 06 月 17 日
标  题: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8号建议(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土地供应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 年 06 月 17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8号建议(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土地供应的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56226/2026-01701
  • 分  类: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 标  题: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8号建议(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土地供应的建议)的答复
  • 成文日期:2026 年 06 月 17 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6 月 17 日
  • 内容概述: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8号建议(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土地供应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28号建议(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土地供应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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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来源: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鄄城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信息时效性:有效

陈东波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材种植土地供应的建议》(第28号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耕地指标统筹分配,保障产业发展用地需求问题。

由于非粮化问题,鄄城县农业仍以传统的粮食作物种植为主。在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围绕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合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

在永久基本农田外,优先保障中药材种植、加工、仓储物流项目用地需求。鼓励村集体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等方式,整合零散耕地、撂荒地,发展规模化中药材种植基地。

二、关于盘活存量耕地资源,拓展产业发展空间问题。

盘活存量耕地发展中药材,核心是守牢耕地红线、分类盘活土地、科技赋能种植、延伸产业链,实现耕地增值、产业增效、农民增收。闲置撂荒地,统一流转、集中改造,打造标准化基地。边角地、林下空地,发展果药间作、林下种植,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关于探索耕地复合利用模式,提高耕地利用效益问题。

充分挖掘耕地生产潜力,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药粮、药果多元复合利用模式,推动耕地集约高效利用,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步提升。

一是推广药粮间作,稳粮增收两不误。依托大田耕地资源,优选生育期互补、生长习性兼容、互不争肥争光照的中药材与粮食作物搭配,构建粮药共生种植体系。在保障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的基础上,利用耕地空余生长空间、光热水土资源,实现一季双收,破解耕地单一种粮效益偏低难题。

二是推行药果间作,盘活林果耕地资源。依托果园、经济林等耕地载体,针对幼龄果园、稀疏果林等闲置空地,发展林下药果间作模式。不占用新增耕地、不破坏果树生长根系,实现果药共生、长短收益结合。一方面借助果树遮阴改善中药材生长环境,提升药材品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果园耕地空间,弥补果树生长周期长、前期收益慢的短板,实现耕地立体高效利用。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深化与省农科院、山东省道地药材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开展道地药材品种改良、高效栽培、精深加工等技术研发与推广。推广中药材绿色种植、生态加工等新技术、新模式,提升产业科技含量

四、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保障种植用地稳定供应问题。

我县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已出台《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引导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截止2025年底,全县累计流转土地60.46万亩,其中流转入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面积52.70万亩,流转用途已粮食种植为主,占比78.35%;经统计,20亩以上连片规模流转面积占比达85.61%,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升产业发展保障能力问题。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县“中国药都”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聚焦中药材产业全链条发展,强化政策供给、要素保障、服务支撑,持续提升产业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优先倾斜中药材产业,形成财政投入聚合效应。

扩大中药材保险覆盖面,县财政为全县中药材种植户办理了商业保险,减轻了广大药农的种植风险。建立“政府+保险+基地+农户”联动机制,扩大保险覆盖面,推动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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