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MB26549990/2022-01132 | 分 类: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 年 06 月 07 日 |
标 题: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 年 06 月 07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标准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2-01132
- 分 类: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标准
- 成文日期:2023 年 06 月 07 日
- 发布日期:2023 年 06 月 07 日
- 内容概述: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标准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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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
(一)重点单位:以美容美发连锁机构、市、县主要商业和集镇的美容美发店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化妆品经营企业(户)。
(二)重点品种: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类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三)重点内容:
1.供货方合法性: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
2.产品合法性: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3.经营管理情况: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化妆品;是否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自行配制化妆品的情况。
4.广告合法性:化妆品广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5.不良反应报告:发现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的,是否报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
6.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经营企业(户)的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内容的熟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