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MB26549990/2022-01384 | 分 类: | 检查制度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12 月 29 日 |
标 题: | 【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12 月 29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2-01384
- 分 类:检查制度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2 年 12 月 29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29 日
- 内容概述:【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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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从2022年9月下旬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对全县药店和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和抽样,12月31日前完成检验。
二、检查范围
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卫生室、诊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票账货款一致性、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真实性、药品储存条件等;对质量管理水平低、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严格开展监督抽检。
实行专项检查与药品抽检相结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按照规定的批次,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药品开展抽样和检验,涉及我局的要积极配合。重点抽取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比例不低于60%),加大重点监管医疗机构抽样比重,提高问题发现率。专项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县局药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