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6549990/2022-01384 分  类: 检查制度
发布机构: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 年 12 月 29 日
标  题: 【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2-01384
  • 分  类:检查制度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2 年 12 月 29 日
  • 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29 日
  • 内容概述:【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检查制度】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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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9月下旬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对全药店和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和抽样,12月31日前完成检验。

二、检查范围

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的卫生室、诊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药品购销渠道、票账货款一致性、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真实性、药品储存条件等;对质量管理水平低、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单位,严格开展监督抽检。

实行专项检查与药品抽检相结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按照规定的批次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药品开展抽样和检验,涉及我局的要积极配合。重点抽取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比例不低于60%),加大重点监管医疗机构抽样比重,提高问题发现率。专项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局药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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