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MB26549990/2024-01621 | 分 类: | 检查结果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11 月 15 日 |
标 题: | 【检查结果】2024年1-10月份鄄城县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4 年 11 月 15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检查结果】2024年1-10月份鄄城县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4-01621
- 分 类:检查结果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检查结果】2024年1-10月份鄄城县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
- 成文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 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 内容概述:【检查结果】2024年1-10月份鄄城县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2024年1-10月份鄄城县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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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根据《菏泽市药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以特殊管理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中药饮片等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购进药品是否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采购药品是否按规定索取发票,证、票、帐、货、款是否相符一致;药品需冷链,运输存储的是否按规定进行等为重点,通过查看核对数据、抽查台账等方式,开展药品综合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已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32家,药品使用单位358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疫苗接种单位22家,并录入智慧监管平台。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按照省、市局文件精神要求,以“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落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持续规范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和使用行为,提升药品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