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6549990/2025-01640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1 月 15 日
标  题: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5 年 01 月 15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5-01640
  • 分  类: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2025 年 01 月 15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1 月 15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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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提案6件,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100%。吸收采纳情况上,所有回复件均被采纳。具体回复如下:

对县人大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关于治理在农村中小学校园周边售卖“三无”食品的建议的答复:我局成立鄄城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各监管所、相关股室及执法中队各尽其责、紧密配合。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培训。在全县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督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并进行多次督导检查。多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工作人员传授给孩子们如何区分健康食品与垃圾食品、如何选择正规食品经营场所等内容。积极引导孩子们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自觉抵制各种“垃圾食品”。积极加强监督许可管理、开展送货商备案管理、组织开展抽样检测、组织问题食品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校周边不得设置售烟、售酒网点及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的规定,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宣传标语。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张贴“三高”食品警示材料。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号提案关于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推进鄄城县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的答复: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安排专人进行具体办理。研究制订全县农产品品牌培育规划,把实施品牌战略列入我局重要工作。我局安排专人积极和县农业农村局对接有关工作,充分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的农产品行业主管优势,摸清全县农产品龙头生产企业和农产品经营主体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明确我县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的主要目标、培育重点和具体措施。选取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水平高、经济效益好、有发展潜力,并在全县及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地位的苹果、草莓等农产品生产企业作为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重点培育发展对象,有计划、分步骤地加以培养,推动其成为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品牌培育和品牌创建主体意识。充分利用我局各业务股室和基层市场监管所工作平台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宣传指导,积极向农产品生产企业宣贯品牌申报办法。同时,我局积极协调农业农村局,利用县农业农村局有关工作平台和行业主管优势,向我县农业经营主体宣传有关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申报政策,增强农业经营主体对品牌创建的认识,提高品牌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扶优扶强力度,促进品牌培育和创建工作扎实开展。重点扶持鄄城农产品龙头生产企业,把名牌的争创与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生产许可、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等常规工作入手,全方位服务企业;同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帮助企业做好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产品申报的各个环节,对企业申报过程中提出的各种问题,耐心细致地予以解答。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关于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社情民意的答复:我局组织城区入网餐饮单位召开了网络订餐工作会议,要求各入网餐饮单位要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改进设施设备、完善内部管理、落实采购制度、着力开展自查,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推进实施“明厨亮灶”,鼓励餐饮单位在网站上公布厨房照片或实时视频。同时要求各餐饮单位要求送餐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配备符合要求的送餐设备设施,严格控制送餐时间。对网络平台区负责人进行现场约谈。集中约谈了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鄄城地区负责人,现场解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平台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主体准入的审查义务,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地现场核查,杜绝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上线。要求入网餐饮单位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布许可信息、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同时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做出强制下线处理。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我局立足职能,积极为文化产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一是发挥商标培育职能,支持文化产业做大做强。把打造文化品牌作为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引导和培育辖区文化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加强对文化企业品牌的发掘和保护,为文化企业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维护文化市场繁荣稳定。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创新文旅市场监管模式,减少“多头抽查”,降低抽查频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文旅消费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依法惩处商标侵权行为。积极扩大文化消费,将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延伸到文化消费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促进广告业繁荣发展。支持中小广告企业联合组建广告企业集团,促进广告业繁荣发展。同时,加强广告市场巡查监管,查处取缔不良文化,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四是发挥市场引导功能,支持文化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引导文化企业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型文化产业,引导文化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及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同时,指派人员上门指导、跟踪服务、现场办公,为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参好谋、服好务。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4号提案关于菜市场老年人摆摊的意见建议的答复:关于市场准入许可,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市场管理方积极落实好固定摊位,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出小摊点证,让其有证经营。我局指导老年人摊贩可以在小黑板上对产品明码标价,定期对老年人摊贩使用的计量器具检测,使其规范合法经营。指导对老年人摊贩思想教育学习,对老年人摊贩宣传好各项法律业务,对每一种产品都要明码标价,使消费者购买产品时享有知情权,不售卖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产品,售卖产品时不缺斤短两,定期对菜品进行检测,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轻微违法问题不予处罚。在平时服务方面,通过加强管理让消费者买着放心,吃的放心,与老年人摊贩建立一种信任感,成为回头客。定期管理和服务,帮助老年人摊贩积极寻找菜品销路,对销售不好的老年人摊贩帮其找一些餐饮饭店,使其双方能长期合作,防止菜品滞销腐烂,为一些老年人摊贩减少损失。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建议的答复: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始终以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为抓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大执法投入,切实保障执法基础设备配备。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基础设备配备情况的调研和了解,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设备数量质量情况、执法人员数量情况、执法人员着装情况进行合理配备,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坚决支持和大力保护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公示,积极推行“三项制度”的落实。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的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执法流程图等相关执法信息,厘清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职能边界,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严格遵照国家局执法文本制作行政执法案件材料,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自由裁量规则,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收集、归档、保存、管理和使用。借助山东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系统推行网上执法办案,及时通过“互联网+监管”、“信用中国”网上平台进行执法信息公示,全面实现“三项制度”在各环节行政执法的落实。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定期举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充分发挥骨干力量的“传、帮、带”作用,在查办处理一些影响大、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时,及时组织新老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在学中干、干中学。四是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内外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监督,坚决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1号提案关于依托护城河公园 打造“鄄邑不夜城”的建议的答复:餐饮经营单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后的日常监管,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我局强化夜间餐饮监管,杜绝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盲点,确保监管人员及时到位,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监督建立并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安全操作;加强日常监管,核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合格证,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等。提升应急保障,完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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