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6549990/2025-01660 分  类: 食品安全抽检
发布机构: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3 月 10 日
标  题: 2025年鄄城食品抽检情况公示(第五期) 发布日期: 2025 年 03 月 10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2025年鄄城食品抽检情况公示(第五期)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5-01660
  • 分  类:食品安全抽检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2025年鄄城食品抽检情况公示(第五期)
  • 成文日期:2025 年 03 月 10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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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鄄城食品抽检情况公示(第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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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实施主体: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检机构:鲁健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被抽检单位: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见附件)

食品名称:食用农产品、糕点、调味品等(见附件)

本次共抽检食品184批次,其中合格172批次,不合格12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依据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抽检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黄曲霉毒素B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蛋制品1批次,依据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抽检项目为(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等检验项目均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检项目为日落黄,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喹啉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检验项目均合格;豆制品8批次,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测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等检验项目均合格;方便食品1批次,依据Q/LBF0002S-2022《方便食品》、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07-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检测项目为金黄色葡萄球菌(三级采样),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大肠菌群(三级采样),菌落总数(三级采样),霉菌(三级采样),1批次为霉菌不合格;糕点27批,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测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日落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柠檬黄,菌落总数(三级采样),霉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喹啉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三氯蔗糖,大肠菌群(三级采样)等,均合格;酒类2批次,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T 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测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氰化物(以HCN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铅(以Pb计),酒精度,甲醇等检验项目均合格;粮食加工品10批次,依据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测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安赛蜜,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黄曲霉毒素B₁,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验项目均合格;肉制品2批次,依据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要求,检测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金黄色葡萄球菌(三级采样),日落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纳他霉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柠檬黄,沙门氏菌(三级采样),氯霉素,镉(以Cd计),铅(以Pb计),铬(以Cr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总砷(以As计),均合格;乳制品1批次,依据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测项目为三聚氰胺,商业无菌,铅(以Pb计),蛋白质,均合格;食糖4批次,依据GB 13104-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均合格;食用农产品82批次,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检测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6-苄基腺嘌呤(6-BA),铅(以Pb计),三唑磷,倍硫磷,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敌敌畏,甲胺磷,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杀扑磷,毒死蜱,氧乐果,啶虫脒,噻虫嗪,水胺硫磷,联苯菊酯,吡虫啉,镉(以Cd计),甲拌磷,氟虫腈,噻虫胺甲硝唑,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多西环素,沙拉沙星,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甲砜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甲氧苄啶,地美硝唑,氯霉素;葱中噻虫嗪,姜中毒死蜱,姜、辣椒中噻虫胺,绿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为不合格项目,其余为合格;蔬菜制品10批次,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测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日落黄,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柠檬黄,二氧化硫残留量,均合格;水产制品1批次,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藻类及其制品》要求,检验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柠檬黄,菌落总数(三级采样),均合格;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1批次,依据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要求,检测项目为糖精钠(以糖精计),日落黄,亮蓝,苋菜红,柠檬黄,菌落总数(三级采样),赤藓红,靛蓝,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铅(以Pb计),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喹啉黄,胭脂红,大肠菌群(三级采样),诱惑红,酸性红,新红,均合格;调味品20批次,依据GB 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测项目为(以I计),镉(以Cd计),钡(以Ba计),铅(以Pb计),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钠(以亚铁氰根计),总汞(以Hg计),总砷(以As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日落黄,亮蓝,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苋菜红,柠檬黄,二氧化硫残留量等,香辛料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其余均合格;饮料1批次,依据Q/AHTF 0002S-2024《植物蛋白饮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测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蛋白质,均合格。

本次抽检中9批次农产品中农药残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噻虫嗪、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毒死蜱;1批次调味料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1批次糕点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霉菌。

一、农药残留问题

1、鄄城县旧城镇桑章现食品综合超市购进的葱(购进日期:2025.01.08),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鄄城县旧城镇桑章现食品综合超市购进的姜(购进日期:2025.01.10),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鄄城县李奥羊肉汤馆使用的辣椒(购进日期:2025.01.12),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鄄城县乾正快餐店使用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5.01.13),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鄄城县旧城镇耀民羊肉汤馆使用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5.01.12),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鄄城县旧城镇邢成程饭店使用的葱(购进日期:2025.01.08),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鄄城县巧丽瓜果蔬菜经销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姜(购进日期:2025.01.13),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鄄城县巧丽瓜果蔬菜经销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辣椒(购进日期:2025.01.13),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9、鄄城县鑫星食品超市购进的辣椒(购进日期:2025.01.15),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鄄城县正发饭店使用的白芷(购进日期:2025.01.07),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鄄城县红船宝润超市购进的西瓜夹馅吐司(生产日期:2024.12.06),其中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物生物污染问题

1、鄄城县鑫星食品超市购进的山药玉米粉(方便食品)(生产日期:2024.11.06),其中霉菌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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