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6549990/2025-01677 分  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05 月 12 日
标  题: 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鄄城蓝天药店购进医疗器械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案 发布日期: 2025 年 05 月 12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鄄城蓝天药店购进医疗器械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案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5-01677
  • 分  类: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鄄城蓝天药店购进医疗器械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案
  • 成文日期:2025 年 05 月 12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5 月 12 日
  • 内容概述: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鄄城蓝天药店购进医疗器械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案

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鄄城蓝天药店购进医疗器械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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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鄄城蓝天药店购进医疗器械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案

主要违法事实

购进医疗器械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违法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菏泽中原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鄄城蓝天药店

负责人姓名

吕景存

处理结果

罚款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人民银行鄄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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