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6MB26549990/2025-01704 | 分 类: | 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07 月 11 日 |
标 题: | 【工作计划】2025年鄄城县夜市、流动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的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07 月 11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工作计划】2025年鄄城县夜市、流动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的计划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5-01704
- 分 类:工作计划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工作计划】2025年鄄城县夜市、流动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的计划
- 成文日期:2025 年 07 月 11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07 月 11 日
- 内容概述:【工作计划】2025年鄄城县夜市、流动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的计划
【工作计划】2025年鄄城县夜市、流动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的计划
浏览量:
一、抽检目标
通过对夜市、流动摊贩食品进行专项抽检,掌握夜市食品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提升夜市食品整体质量水平,增强消费者对夜市食品的信心,促进夜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责任单位
抽检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
三、任务数量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结合我县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确定夜市、流动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数量100批次。具体抽检品种、项目见附件,如果个别品种无法完成抽检批次,其他相近品种补齐批次。本次专项抽检任务于2025年6底之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计划部署。此次专项监督抽检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本次专项抽检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报送抽检数据。在夜市经营高峰时段进行抽检,确保在计划周期内对各主要夜市的抽检覆盖相对均衡,以全面反映夜市食品质量状况。
(二)抽样对象、地点及环节。覆盖本地区内主要夜市,包括商业中心夜市、居民区周边夜市等。针对各类食品摊贩,重点抽检受众广泛、销售量大、风险较高的食品种类,如烧烤、油炸食品、小吃、饮品、凉拌菜等。
(三)检验要求。按规定确定检验机构,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数据,及时将检验结果录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结合夜市食品特点和常见风险因素,不同食品种类根据其特性确定重点检验项目。例如烧烤类重点检测苯并芘、亚硝酸盐等;油炸食品重点检测酸价、过氧化值等项目。
(四)及时处置风险。要加强对不合格食品及摊贩的核查处置,适时开展现场联合督办,确保“最严厉的处罚”落实到位。密切抽检与日常监督检查的配合,及时将抽检不合格的报告移交稽查队处置,加强食品抽检数据统计,形成夜市和流动摊贩食品安全隐患自动排查、自动分析、自动预警机制。
(五)严格落实抽检信息公示。严格按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工作规范》要求,按照及时、均衡、高效原则和有关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规范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做到食品抽检信息应公示尽公示,同时根据风险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风险提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
(六)及时归集核查处置信息。食品抽检信息归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http://172.20.233.156:8088/XTJG/meta/CommonData/public/index/index.ftl)。
以上工作要求,将作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