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1726MB26549990/2025-01745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机构: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 年 10 月 21 日
标  题: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25 年 10 月 21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5-01745
  • 分  类: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10 月 21 日
  • 内容概述: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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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提案8件,共计9件,采纳办复率为100%。目前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满意率均100%。吸收采纳情况上,所有回复件均被采纳。具体回复如下:

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关于规范鄄城县陈王街道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的答复陈王辖区内共有民办学前教育和托育服务机构25家,其中学前教育幼儿在园2637名,托育服务机构为176名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目前学前教育的收费项目有:保教费、托育费、住宿费、伙食费、车辆接送服务费、延时托管服务费、床上用品费、居民基本医疗保障费、儿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在摸排中发现,其中一部分学前教育机构收费公示不规范,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未发现学前教育机构乱收费行为。下一步,我局将教育收费日常监管和重点线索核查结合起来,高度重视1234512315等渠道的教育乱收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及时处置,化解矛盾。聚焦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举一反三、夯实责任、一抓到底。坚决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1号提案关于发展我县新兴产业的建议的答复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将其列为主要产业进行倾力打造、精心培育,立足国家级舜王城中药材市场优势,以生物医药、现代中药、化学制药为重点确保该项工作高起点可持续发展,虽然这几年经济形势严峻国际环境复杂,还有中美贸易关税战等原因。但是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县生物医药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最近我们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鼓励现有生物医药规上企业扩大规模技改升级2025年上半年全县14家生物医药规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8.6亿元,同比增长16.16%。支持链主企业鄄城睿鹰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二期扩建,主营原料药、口服制剂及注射剂智能制造项目,总投资10亿元,规划占地面积130亩,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年产原料药1000吨、注射制剂2亿支和口服制剂5亿片,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25亿元。鼓励山东博舜和鲁西药业进行技改升级,两家企业计划总投资1.93亿元,目前已累计投资0.689亿元,投资比例35.7%,技改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二是全力以赴做好科技招商为了更好地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我县联合菏泽城投集团投资7个亿,建成占地面积453亩的明康原料药产业园,产业园内建有24个独立车间及相应配套设施,可供24家生物医药企业拎包入驻。同时在政策上给予了支持,对招来的企业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年缴纳租金的30%、第三年50%、第四年70%、第五年才正常缴纳。截至目前已有13个生物医药项目签订入驻协议,计划总投资4.27亿元,实际已投资2.43亿元,其中山东智汇绿洲、睿远药业、铭启航医药科技3家项目已经开始试生产,有8家项目正在施工建设,另外2家企业正在完善施工建设手续。预计年底前还会有4家以上企业陆续开始试生产。三是招引培育生物医药高层次人才我县多次到济南等地考察生物医药项目,引进生物医药人才。同时与齐鲁工业大学(省科学院)、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向省、市争取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人才支持,加强与我省高校科研资源的共享与合作。引导我县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和生物医药企业座谈交流,争取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为企业输送更多实用型专业人才。四是打造强链生物医药领军企业山东天信医药医用材料、山东石牛、菏泽龙驰三家在建生物医药企业计划总投资13.92亿元,截至6月底已累计投资4.15亿元,一期建设都已基本完成。三家企业年底前都有望进行试生产,明年力争培育成鄄城县生物医药产业链领航企业。五是依托舜王城中药材市场优势做好中药材深加工为了更好做好产业链上中下游有机连接,我们借助山东省舜王城中药材市场原材料优势,大力发展中药饮片厂,为我县各类制药企业提供充足的原材料。今年5月份协助商户办理了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截至目前共有九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其中6家达到规模以上企业。六是加强与企业交流座谈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今年以来我们生物医药产业链工作专班,对我县生物医药企业以及在建生物医药企业进行了深入调研,逐一走访座谈。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对今年新纳入规上企业的合立昌新材料协调了资金困难等问题,牵线与浙商银行对接,落实贷款470万元,为其快速发展助力,该企业今年1-5月份产值就达到7644万元,年内有望突破1.5亿元。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2号提案关于促进消费助力经济发展的提案的答复今年以来,我局在乡镇农村大集积极开展放心消费进农村志愿服务,助力“黄河大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参与2025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公益集市活动,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引导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众消费维权能力。 积极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保障消费者购物“后悔权”,至今已创建放心消费商家57家,商家公开作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同时,我局积极加强超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建立完善超市放心消费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提升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信任度,增强了消费信心。无理由退换货制度更是极大降低了客诉率,让顾客投诉流程简单化,投诉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在第一时间将矛盾化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宣传“放心消费”工作力度,开展放心消费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加大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引导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群众消费维权能力,提升群众消费信心。进一步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支持规模较大、消费集中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开作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提振消费”保驾护航。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城乡食品安全治理是我局一直以来常抓不懈的工作,近年来我局通过加强食品经营者法律法规培训,督导其落实主体责任。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等措施,有效净化了我县城乡食品市场环境。但是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积极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督导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并进行多次督导检查。 抓好总局发布的65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贯彻实施,指导企业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查找确认风险点、科学制定管控措施。 二、加强宣传培训 对基层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员、总监,分类别开展宣传培训。采取视频培训、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文本等方式,重点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多次培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学习材料,取得良好效果。 三、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风险隐患排查 突出抓好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商、大中型商超、食品店、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各类主体的规范,开展重点场所全覆盖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增加抽检批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供货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 四、加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食安护佳节”等各项整治行动。把开展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作为日常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商标侵权食品、过期食品等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了一批违法食品,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我局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续合规。对抽检不合格、舆情和投诉举报涉事企业等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校园周边及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管频次和效率,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持之以恒,保持打击食品违法的高压态势。坚持挖根溯源,重点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食品”、“掺杂掺假”、“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7号提案关于对预付费消费监管的建议的答复近年来鄄城县市场监管局做了以下相关工作 :(一)在节假日等节点适时发布消费提示。每逢节假日、国际3.15消费者权益日,县局都要面向社会公众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了解发卡企业备案情况,针对消费考虑是否办理预付卡,不宜一次性存入金额过大,警惕预付式消费陷阱,收集保留相关材料,便于日后维权使用。 (二)加大对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整治工作。平时,注重加强对网络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监管力度,结合全国上下打击防养老诈骗专项整治,重点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加大对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针对预付式消费给消费者的几点提醒: (一)准确判断自己需求。消费前,应冷静分析哪些是近期会频繁发生的消费,针对此类消费考虑是否办理预付卡,要控制消费冲动,尤其不能被经营者的促销折扣所误导。 (二)了解发卡企业情况。办卡前,应先行了解经营者情况,是否向商务部门备案,是否证照齐全,备案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以及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退款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三)合理存入预付金额。办卡时,一次性存入金额应与每次消费所需的金额保持一个合理的比例,确保在可预见时间段内消费完毕,预付消费周期越长,消费风险系数越高。 (四)收集保留相关材料。消费后,应记录经营者营业执照名称,妥善保管好有关宣传册页、预付卡协议、付款凭证及个人消费记录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9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县外卖行业监管的意见建议的答复为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召开网络订餐工作会议。组织城区入网餐饮单位召开了网络订餐工作会议,要求各入网餐饮单位要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改进设施设备、完善内部管理、落实采购制度、着力开展自查,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鼓励餐饮单位在网站上公布厨房照片或实时视频。同时要求各餐饮单位要求送餐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配备符合要求的送餐设备设施,严格控制送餐时间。 二是对网络平台区负责人进行约谈。集中约谈了美团外卖、饿了么、京东三家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鄄城地区负责人,现场解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平台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主体准入的审查义务,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地现场核查,杜绝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上线。要求入网餐饮单位在网页醒目位置公布许可信息、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同时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入网餐饮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餐饮单位做出强制下线处理。 三是召开网约配送行业先锋骑手表彰会。推动行业自律,引导网约配送员遵守行业规范和社会公德;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平台企业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今年网约配送行业党委组织了广大骑手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成立“红骑先锋志愿服务队”,参加县社工部、红十字会共同举办的救援培训活动,高考期间助力高考,开展了为考生送温暖等一系列暖心活动。 四是开展外卖餐饮单位专项检查。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线上排查与线下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抽查。线上查看入网单位是否在平台主页面公示真实资质和量化分级信息,线下查看经营地址与实际地址是否一致、经营场所卫生、加工操作、原料采购、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规范,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不合规单位,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餐饮服务单位上线经营,保证网售与店售餐饮食品安全一致,切实保障了外卖“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我县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有所改善,由于主要网络订餐平台总部和后台都不在我县,让食品安全传统的“属地管理”监管模式缺乏有效抓手。另外由于餐饮行业动态性较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素质不高等情况,入网餐饮单位还存在着证照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与实际不相符、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不全、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造成人民群众对网络订餐服务有意见,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反映的情况,我局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网络订餐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平台建立网络订餐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加工制作场所把关,禁止无实体店铺、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入网。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网络餐饮信息登记,掌握网络订餐平台的管理运作情况;规范网络经营餐饮单位的许可,入网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具有实体店铺和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日常监管,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及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进行食品加工、制作和送餐,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同时严厉打击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网络餐饮服务实体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及无证照网络供餐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投诉功能,完善退出网上订餐的机制。消费者发现商家销售的外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引起消费者身体不适及其他伤害的,需及时完善畅通消费者的投诉渠道,由监管部门对相关经营者进行核实调查,如情况属实,除依法要求其予以赔偿外,并应强制其退出网上订餐平台,责令其停业整顿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0号提案关于推进水电费线上缴费全覆盖并规范收费行为的提案的答复近年来,我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群众投诉频繁、转供费用异常的经营者作为检查重点单位,加大查处不执行电价政策和降价措施,擅自提高电价标准,“搭车”收取其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确保政策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对转供电加价问题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30余个小区物业及商贸城物业转供电加价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整治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相关文件规定。如存在多收电费行为,立即责令物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退还给用户,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下一步,我局将采取访用户、核政策、查收费相结合方式,通过外围抽查各用户缴费情况,对企业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或优惠政策、是否存在阶梯收费政策执行偏差、价格收费公示是否透明、有无捆绑收费、是否存在擅自加价等乱收费行为进行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督促企业限时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3号提案关于推动鄄城馒头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近年来,鄄城县聚焦馒头产业,突出品牌打造、文化发展、多元创意、引领市场等重点。为进一步发展“鄄城馒头”产业,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品牌意识引导。组织开展“商标品牌进企业”活动,上门指导馒头生产企业注册商标,目前全县馒头相关企业注册商标达32件,较去年增长15%。 二是搭建交流平台。组织协会开展“质量互查”“技术交流”活动3次,协调企业解决生产工艺、包装设计等问题16个,避免恶性竞争。 三是引导产品多样化。鼓励企业利用本地杂粮、红薯等特色农产品开发新产品,目前已有6家企业推出全麦馒头、紫薯馒头、荞麦馒头等12种特色产品,占产品总量的30%。四是支持销售渠道拓展。指导5家企业入驻抖音、拼多多等电商平台,规范网络销售资质,2024年线上销售额累计达800余万元。 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逐渐壮大鄄城馒头的品牌效应,推动馒头产业增效升级。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县馒头产业实际,我局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工作: 一是强化品牌推广。鼓励企业参加省内外食品展销会、农产品博览会,制作“鄄城馒头”宣传短片,在县域商超、高速服务区设置展示专柜,扩大品牌知名度。 二是推动抱团发展。鼓励协会牵头组建“生产联盟”,统一采购面粉、酵母等原料,降低生产成本;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建设中央厨房,实现集中生产、统一配送,提升规模化效益。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关于守护我县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的答复:校园食品安全关乎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校园餐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强化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全力守护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为保障校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全县师生饮食安全,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召开会议 安排部署 。组织召开全县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培训会,县纪委监委驻市管局纪检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全县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各配餐公司负责人,大宗食品相关采购商参加了会议。会议安排部署了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明确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要求及重点,针对学校食堂及配餐单位食材采购源头把控、食品加工过程操作规范、环境卫生管理等校园食品质量控制各环节管理要点进行了培训。同时要求抓好廉洁自律,在原辅料采购、设备招标、安全监管等工作中,相关人员要坚守原则,杜绝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要提升服务质量,积极收集师生意见,不断改进菜品与服务,打造温馨舒适的就餐环境,保障全体师生吃饱吃好,吃得健康。 二、精准发力重点监管。 我局制定了《鄄城县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联合县纪委监委成立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我局相关股室队、所根据制定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先后对鄄城县富春乡初级中学食堂等12家单位,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相关学校食堂根据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进一步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先后在全县各中学门口、餐厅等,张贴“校园餐举报及奖励”海报,及时发现和控制“校园餐”的食品安全隐患。 为督促学校及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校园餐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我们开展校园餐交叉检查工作,即一中队检查二中队负责的学校食堂,二中队检查三中队负责的学校食堂,三中队检查一中队负责的学校食堂,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避免人情干扰。 县局党组先后带队对鄄城县培文实验学校、鄄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鄄城一中等多个进行了督导检查,查看了鼠患等病媒生物防制、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设施设备,查阅了食品原料进货查验情况,检查了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整治 规范提升 。加大对大宗食材中标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供货者资质是否齐全、采购渠道是否正规、查看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确保学校食堂供应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学校食堂快检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学校食堂快检人员快检技能和研判水平,对食品原料初步进行筛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料禁止入库。通过以上措施,督促学校食堂严把原料采购关,确保食材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放心。对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原料和复用餐饮具进行抽检送检,共抽检197批次,其中19批次不合格,目前依法处理之中。 针对前期各学校食堂各自安装摄像头,只能学校食堂管理人员查看,监管人员和社会家长不能观看的情况,不能发挥社会共治的作用,我局对辖区59家学校食堂,其中中小学食堂36家,幼儿园食堂23家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通过视频监控和互联网技术,对校园食堂进行实时直播,监管人员、校园管理者和社会家长可通过手机APP或小程序等实时查看厨房环境卫生、食品加工 操作情况,实现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目前我县学校各食堂已通过互联网基本接入手机APP。 我们计划在暑假期间对设备陈旧、不符合布局要求、环境卫生不达标的学校食堂进行升级改造,特别是郑营鲁王仓中学、闫什中学重点跟进,对需要提升改造的学校食堂进行跟踪督导和帮扶服务,从人流物流、生进熟出、功能间设置、“三防”设施配备和使用材料进行业务指导。对提升改造方案进行了优化,让他们一次性投资改进到位,避免投资后改进不到位问题,确保食堂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我们还邀请了县政协委员及部分学生家长代表开展“餐饮安全 你我同查”活动,分别到鄄城县第一中学西食堂、鄄城县郑营镇郑营中学食堂、鄄城县开发区实验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从原材料采购查验、鼠患病媒生物防制、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查看。 通过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我县校园食品安全得到了明显改善,由于部分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老化,更新改造资金投入不足,影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知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还需要加强。 四、强化能力 应急演练。 我局针对部分学校应急响应迟缓、专业知识欠缺、协调不畅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学校开展指导培训,一是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条件、处置流程、各单位职责分工等内容;二是强化培训演练,组织应急处置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培训,如:我局组织各镇街食药安办参加的食品应急桌面演练推演会议,董口镇食药安办组织市场市管所、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卫生院、应急办等多个单位参与的校园食品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推演和实战演练,提升了应急处置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协同配合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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