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MB26549990/2025-01756 | 分 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 年 11 月 06 日 |
| 标 题: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类产品消费提示 | 发布日期: | 2025 年 11 月 20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类产品消费提示 |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5-01756
- 分 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类产品消费提示
- 成文日期:2025 年 11 月 06 日
- 发布日期:2025 年 11 月 20 日
- 内容概述:【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类产品消费提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类产品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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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肉类产品
在购买畜禽肉类产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资质齐全、肉品质量有保证的正规商场、农贸市场、畜禽肉专营店等经营单位购买。
二、检疫合格有保障
应注意查验国产畜禽产品是否有“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肉类产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采购、使用或者销售来源不明、缺少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
三、感官指标细分辨
购买畜禽肉时,应仔细观察其感官指标是否正常。肉品表面应带有一层微干的外膜、有光泽,表面应微干或湿润、但不粘手,按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异味。购买冷冻畜禽肉时,重点查看冷冻展示柜运行温度是否正常,是否按照标签标示的温度进行贮存。
四、关注肉类的存储和处理
购买的畜禽肉应妥善存储,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冷冻肉类应在-18℃以下存储,冷藏肉类应在0-4℃之间存储。食用前,应确保肉类充分煮熟,以消除微生物污染的不良影响。
五、价格陷阱要警惕
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普通市场价格的肉类产品,要谨慎购买,谨防不良商家“低价肉”冒充“高价肉”,尤其是以其他畜禽产品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避免上当受骗。
六、依法维权留凭证
结账时应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或电子有效凭证。如果您在购买肉类产品时发现质量问题,请及时拨打5225315、12315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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