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市场监管局“政府开放日”意见征集及采纳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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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6-03-19 信息时效性:有效

为切实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2026年“阳光政务、菏心菏力”政府开放日活动安排,现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征集及采纳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意见建议征集情况

建设食品安全线上监管平台。 应积极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通过食品安全智慧平台,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提升食品质量,通过平台保障食品在流通全链条的安全,从生产到餐桌均有源可溯,责任到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巡查检查。 对全县食品加工厂、农贸市场、小作坊、商超、校园周边、特别是对食品流动摊点等食品经营个体,加大督查检查力度,从食品原材料质量、加工制作过程、制作经营者自身健康状况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从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者。 对违法、违规食品经营者进行必要的打击。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和销售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让不安全食品没有立足之地。

二、关于意见建议的反馈

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积极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督导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并进行多次督导检查。

抓好总局发布的65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贯彻实施,指导企业结合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查找确认风险点、科学制定管控措施。

对基层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员、总监,分类别开展宣传培训。采取视频培训、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文本等方式,重点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多次培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学习材料,取得良好效果。

突出抓好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商、大中型商超、食品店、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各类主体的规范,开展重点场所全覆盖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坚持问题导向,以方便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增加抽检批次,以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供货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为重点,加大抽检频次,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食安护佳节”等各项整治行动。把开展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作为日常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三无”食品、商标侵权食品、过期食品等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了一批违法食品,形成有效震慑氛围。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安全。

二、扎实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实行闭环管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续合规。对抽检不合格、舆情和投诉举报涉事企业等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校园周边及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强监管频次和效率,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持之以恒,保持打击食品违法的高压态势。坚持挖根溯源,重点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食品”、“掺杂掺假”、“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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