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MB26549990/2026-01830 | 分 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6 月 03 日 |
| 标 题: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及肉制品消费提示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06 月 03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及肉制品消费提示 |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6549990/2026-01830
- 分 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 题:【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及肉制品消费提示
- 成文日期:2026 年 06 月 03 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6 月 03 日
- 内容概述:【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及肉制品消费提示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肉及肉制品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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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及肉制品是百姓日常饮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食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认准正规渠道,远离风险来源
选购肉及肉制品时,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品牌专卖店等正规经营场所,严格规避流动摊贩、无资质作坊销售的产品。通过网络平台选购时,选择信誉良好、资质齐全的店铺,认真核对商家公示的证照信息与消费者评价,对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水平的“特价产品”保持提高警惕,严防购买到来源不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问题食品。
二、细看标签标识,把好源头关口
购买预包装肉制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关注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或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信息不全、标识模糊或涂改的产品坚决不买。进口肉制品必须具备规范中文标签及海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购买生鲜肉时,主动向商家索要查看“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确保来源可溯、检疫合格。
三、辨别外观品质,拒绝问题产品
新鲜肉类应呈现自然色泽,表面微干不黏手,肉质紧实有弹性,无异味、无变色、无渗水现象。购买冷藏或冷冻预制调理肉制品时,要注意产品是否处于适宜的冷链环境,包装袋内不应有过多冰霜、解冻变软或胀袋等情况,避免因温度波动影响品质。腌腊肉制品应包装完好、表面干燥、无霉斑、无黏腻感、无哈喇味(油脂氧化酸败气味),包装破损、发黏、霉变或有异味的禁止购买。熟肉制品应选择包装完好、标签清晰的产品,不购买外观出油、黏腻、胀袋或有异味的食品。
四、科学储存加工,保持膳食均衡
购买后应按产品标签要求及时存放。需冷藏的肉及肉制品应在0℃—4℃条件下存放,并尽快食用完毕,避免长时间存放。需冷冻的应在-18℃以下分装保存,避免反复解冻、冷冻。腌腊肉制品应密封、避光、低温、干燥存放,防止油脂氧化变质。食用前应充分加热,确保中心温度达到安全要求,杀灭可能存在的致病菌。肉制品虽美味,但也应注意适量食用,避免过量摄入增加肥胖、高血脂等健康风险,建议搭配蔬菜、谷物等,保持膳食均衡。
五、留存消费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消费过程中请妥善保管购物小票、发票、电子支付记录等凭证。如发现产品存在变质、过期、掺杂掺假或以次充好等问题,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食用后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就医,并保留相关病历、检测报告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肉及肉制品时,请务必选择正规渠道,仔细查验产品标签与外观,科学储存、充分加热,不轻信低价促销,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呼吁广大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料采购、加工制作、储存运输等各道关口,共同营造安全、放心、规范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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