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1726MB2865905E/2026-00890 | 分 类: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 发布机构: | 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6 年 06 月 07 日 |
| 标 题: | 关于开展鄄城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06 月 07 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鄄城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索 引 号:11371726MB2865905E/2026-00890
- 分 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发布机构: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
- 标 题:关于开展鄄城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2026 年 06 月 07 日
- 发布日期:2026 年 06 月 07 日
-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鄄城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鄄城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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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及省、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挖掘我县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健全完善鄄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鄄城县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申报条件包括: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三)充分彰显鄄城县优秀传统文化特性,在县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具有突出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以活态形式世代相传且传承脉络清晰(具备三代以上传承谱系、百年以上传承历史)。(四)项目传承内容无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情形,保护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完整项目资料、在县域内有固定传承场所及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五)主要传承人需熟练掌握核心技艺,传承实践满15年以上,能积极开展授徒传艺、公益展演等传承活动。(六)已列入国家、省、市、县级非遗名录的同类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各乡镇办事处及县直部门要认真遴选推荐。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关注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关注与黄河文化、红色文化、鄄城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相关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向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报送申报所需材料。
(二)根据申报单位的意愿,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公示、公布。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形式
(一)申报材料
1、推荐函。申报单位所在地申报代表性项目的推荐函(加盖公章),主要包括:一是对申报工作总体情况简要说明。二是推荐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
2、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见附件2)。
3、辅助资料:包括录音、申报片、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见附件3)。
4、特殊要求:传统医药类项目需额外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传承人医师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送形式
1、需要以纸质版报送的材料
包括项目推荐函、申报书、辅助资料等,申报片刻录光盘,每个项目报送2份,装入2个独立的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扉页写明内放文件及有关材料名称(顺序为推荐函、申报书、照片、音像、授权书、其他材料)。
2、需要以移动硬盘(U盘)形式报送的材料
每个项目设一个子文件夹,项目文件夹内设推荐函、项目申报书文件夹和辅助材料文件夹。需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的PDF版和word版。
申报材料以所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为单位,PDF版和word版拷贝到一个U盘(移动硬盘)上,并进行分类管理,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四、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精心组织。申报过程中,各乡镇办事处及县直部门要严格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确保推荐的项目经得起科学、历史、群众的考验。
(二)严格保护单位条件。每个保护单位要做到“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齐全。各地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保护单位的有关规定,组织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
(三)制定好保护计划。在制定项目保护计划时,要综合考虑项目的整体环境、具体特点、传承特征等,制定详实、科学,具体可行的五年保护计划,并有配套经费预算。
(四)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推荐申报期间,鄄城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受理并认真研究,按照相关政策依据和程序作出妥善处理。
县直有关部门参照以上程序组织本部门的推荐申报工作。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30日。
(六)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将组织对镇(街道)申报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材料进行集中审核,经审核后不合格项目的材料退回。经再次审核仍不合格者,将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报送地址:鄄城县文化和旅游局三楼办公室
电子邮箱:sdjcwh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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